首先,我倾向认为男子确实实施了表面上的强奸行为,但其中有无其他隐情不详。为啥说实施了强奸行为,因为侦查阶段两者的笔录,女子的笔录肯定是被害人自己供述的,但男子的笔录为什么和女子的笔录在事实和细节上高度一致?如果没有事实行为,这就像猴子打出了莎士比亚一样离谱。否认这一点的,可以自己找两个人做个模拟。但男子为什么要用强,尤其是对未婚妻用强?这也确实很是让人费解。
其次,关于女子骗婚的猜想,先假设女子骗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别说订婚,即便领了结婚证,两人不发生关系,不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离婚时彩礼也很可能是要返还的,也就是说想骗,女子就要做好发生关系的准备,这和女子如此在意发生关系好像存在矛盾,从这一点来说应该不是骗婚。再换个角度,女方要求从婚后加名变为婚前加名,其中的区别大家可以自己学习,这个要求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嫌疑,是为了谋求保障还是其他,这个不好评论,到此为止。
再次,抛开对与错不谈,男方本来是有胜诉的一丝可能的,但从其母亲的发声内容看,律师选错了辩护方向,前期口供太详实,事实就是事实,完全否认是不可能的,但事实如何解读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当然,也许是因为委托人和律师并没有很好的沟通。
再次,关于插入与否和处女膜的问题,这其实搞清楚一个问题就好,就是插入与否,这个问题应该是男方是二审前爆出来的,插入与否在强奸案的口供中绝对是重中之重,是认定强奸的最直接证据,很难想象男方在一审过程中没有强调这一点,却在二审前大肆宣扬这一点,这是为什么呢?根本就难以解释,而且男方发声为什么以处女膜没破为由,提出未发生实质性性关系,什么也没发生的话,最常用的表述是没发生性关系,可他们却加了个实质性性关系,这个词好专业啊,这根本就是个文字游戏,避重就轻。
最后,关于审判人员,真的很憋屈了,依法办案好像成了罪过,网民只觉得官方纰漏的消息和证据不够,但有些资深教授已经开始炮轰审判人员对外解释是对判决的不自信。一边是人民的质疑,一边是法律保密的要求,这个钢丝不好走啊。
其次,关于女子骗婚的猜想,先假设女子骗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别说订婚,即便领了结婚证,两人不发生关系,不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离婚时彩礼也很可能是要返还的,也就是说想骗,女子就要做好发生关系的准备,这和女子如此在意发生关系好像存在矛盾,从这一点来说应该不是骗婚。再换个角度,女方要求从婚后加名变为婚前加名,其中的区别大家可以自己学习,这个要求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嫌疑,是为了谋求保障还是其他,这个不好评论,到此为止。
再次,抛开对与错不谈,男方本来是有胜诉的一丝可能的,但从其母亲的发声内容看,律师选错了辩护方向,前期口供太详实,事实就是事实,完全否认是不可能的,但事实如何解读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当然,也许是因为委托人和律师并没有很好的沟通。
再次,关于插入与否和处女膜的问题,这其实搞清楚一个问题就好,就是插入与否,这个问题应该是男方是二审前爆出来的,插入与否在强奸案的口供中绝对是重中之重,是认定强奸的最直接证据,很难想象男方在一审过程中没有强调这一点,却在二审前大肆宣扬这一点,这是为什么呢?根本就难以解释,而且男方发声为什么以处女膜没破为由,提出未发生实质性性关系,什么也没发生的话,最常用的表述是没发生性关系,可他们却加了个实质性性关系,这个词好专业啊,这根本就是个文字游戏,避重就轻。
最后,关于审判人员,真的很憋屈了,依法办案好像成了罪过,网民只觉得官方纰漏的消息和证据不够,但有些资深教授已经开始炮轰审判人员对外解释是对判决的不自信。一边是人民的质疑,一边是法律保密的要求,这个钢丝不好走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