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大学毕业生,09年于宁津某厂工作(给其面子,暂不透露公司名称),于2010年10月份,提出辞职,因为公司有规定,必须提前一月提出辞职,方给结算工资。故于2010年11月底正式辞职离开。离开时,老板亲口答应,下月给清算工资。结果公司拖欠我两月工资至今未给。本人已不在宁津,故多次找其电话协商,该企业老板找许多借口百般搪塞,推三阻四。悔当初早知如此为人,如此伪善,如此两面三刀,如此假仁假义,真应该说走就走,真不应该把烂摊子收拾完才走。
我不知还有人是否与我经历一样,还是个别现象。但我现在的印象是宁津许多私人企业都不靠谱。一不签合同,二不上五险,三工资不按时发。我也不知道我这一说是不是一棒子打死一群人,但确实是我亲身经历的。
最后,说一下,ren bu neng wu chi dao zhe zhong di bu !
我不知还有人是否与我经历一样,还是个别现象。但我现在的印象是宁津许多私人企业都不靠谱。一不签合同,二不上五险,三工资不按时发。我也不知道我这一说是不是一棒子打死一群人,但确实是我亲身经历的。
最后,说一下,ren bu neng wu chi dao zhe zhong di b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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