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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订婚强健案二审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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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结束,接下来是好日子还在后面的时代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25楼2025-04-1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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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很正常,就是qj这个定义太宽泛。到底什么是qj呢?我认为是男方在目的是“发生性行为”的前提下对女方实施暴力迫使其屈服的行为。但是我认为这更像是强暴。那也就是说,这位嫌疑人在强行阻止女方求救,暴力拉扯她的时候已经构成了某种意义上的qj?在法官判决的角度来说,三年其实已经不算长。这是由于嫌疑人主动认罪的原因下轻判了。所以我认为这是一起再正常不过的刑事案件判罚决定。为什么会这么火呢?去问问网上那帮借题发挥的南拳和**吧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6楼2025-04-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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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4 19: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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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帝归来都要被分走一半修为的年代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8楼2025-04-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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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结婚了,减少劳动力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1楼2025-04-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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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楼2025-04-1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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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龟龟死了就死了,又不是同一战线的。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39楼2025-04-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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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件男的不冤枉,骨子里就是把女性给物化了。。。觉得自己给了钱,就买了对方一样。。。啥年代了。哎。。。这个观念不改,还得掉坑。 现在女性都很独立,也不是男人的附属品,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人。
              男的估计觉得自己给了点钱,对方就是他的了。。。傻不傻。都啥年代了,还这种观念。 钱是钱,人是人。。。。谁也不是谁的附属,人不是商品 谈不拢就分,何必搞成这样
              强奸罪的本质要件是发生性关系时存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需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欺骗、利用醉酒状态等)强行发生性行为。若行为时女方完全自愿,单纯的事后反悔不改变行为性质。
              特殊情形下的“同意无效”
              条件性同意:若女方对性行为附加明确条件(如使用安全套、避开经期等),男方违反条件强行发生关系,可能构成强奸。
              欺骗性同意:如男方冒充身份或隐瞒重大事实(如性病、婚姻状况等),导致女方基于错误认识同意,可能被认定为违背真实意志。


              IP属地:广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40楼2025-04-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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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还是不够,可以家中的其他男性视为同等犯罪。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42楼2025-04-1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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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4 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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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以后女性自贡上锁,碰一下那个锁直接死⭐️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44楼2025-04-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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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二审是用来干嘛的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5楼2025-04-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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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对了,某个机器:跪下,我求你们办件事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6楼2025-04-1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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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有多少xxn为了平息事态去给上级领导当🐶玩。啧啧,整个发挺全是xxn。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0楼2025-04-16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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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的罪有应得,女的也不是好东西。这件事不应该大规模报道,应该捂起来不传播。这下传开了不知道以后有多少🍵会跟着学。说不定已经有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53楼2025-04-16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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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4楼2025-04-16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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