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中“你会不会使用这个超能力”并不是一个哲学上的讨论,倒像是白日梦的幻想。后续lz的观点似乎不大好找出核心,我尝试拆分地讨论一下:
1、lz提出了一个爱情的四要素定义,并以此在后文区别一见钟情和真正的爱。关于爱情的定义,前人已有许多成果,相比之下lz的这个四要素不甚经得起推敲。情感基础描述模糊,责任感可能出于道德与法律的义务,控制欲可能导致畸形的情感。但如果说是给出四个必要条件,其实也符合直觉。否认爱是玄之又玄的,这是好的。
爱具体的人,而不是一类人,这是对的。
2、lz认为爱基于自由意志,而题述情景中超能力使人失去了形而上学的自由,因此题述情景中创造的不是真正的爱。此三段论并无逻辑上的问题。
3、lz表示支持自由意志,提出这一观点后lz没有进一步论证。这应是本帖中所涉及最哲学的部分,不过展开不多,文末似乎用“理性”来指代自由意志,这应当是不合适的。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矛盾乃是形而上学中最经典的讨论之一。
从题设情景出发而思考,恰能lz的观点矛盾。自由意志是可以为超能力所改变的,那就会导致人没有形而上学的自由,也就没有自由意志。那么自由意志何以存在呢?
可能lz要说题设情景中是超能力导致某人的自由意志消失了,而没有被超能力影响的人就有自由意志。那么也就是说自由意志不能作因果关系中的果,但现实中意识不是受过往经历的影响的吗?你觉得吃巧克力味冰淇淋,是因为上次吃了香草冰淇淋觉得不好吃。你爱上了一个人,是因为你们曾经历过的浪漫岁月。即使你直觉上觉得你作这些想法是形而上学地自由的,那题设中被使用超能力的人不也确实觉得是自发地爱上那个超能力者了吗?
从决定论者、物理主义者的角度看来,自由意志不存在,而爱情确是自由意志的一部分,当然也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