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jica内鬼吧 关注:1,698贴子:38,144

黑(格尔)黑叔本华教你诡辩三十八招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还在为逻辑紊乱辩不过厕友而发愁吗?还在为思想浅薄只会人云亦云、拾人牙慧、鹦鹉学舌而遭人鄙夷吗?
《叔本华的辩论艺术》(Die Kunst, Recht zu Behalten),从另一维度解读辩论,让你成为百战不殆的黑马辩手。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4-04 09:56回复
    第一计 扩张
    将对手的论断进行扩大处理,使其含义超出其自然界限之外,尽可能采用普遍的、广义的含义对其做出解释,尽可能进行夸张处理。这是因为,一项论断含义越广泛,面临的攻击也越多。


    IP属地:北京2楼2025-04-04 09:57
    收起回复
      2025-12-21 14:12:3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第二计 利用多义词
      同一个词语有许多完全不同的含义,通过利用多义词混淆概念,将对方的含义引向完全不相干的某个方面,或者两者只是稍微有点关系,然后对之进行反驳,形成一种不同的论断。
      注解:“同义词”是指“多词一义”,“多义词”是指“一词多义”(参阅亚里士多德《论题篇》第一卷第十三章)。有的词比如低、尖或高,有时可用来形容身体,有时则用来形容声音,它们就是多义词。诚实和正直则是同义词。我们可以说,这种技巧其实就是“利用多义词来进行诡辩”。不过,这种多义词诡辩术使用痕迹太过明显,并不容易让人上当。


      IP属地:北京3楼2025-04-04 09:58
      收起回复
        第三计 绝对化
        绝对化指对手是以相对的方式提出的论断,将这种论断绝对化后,用一种普遍化的含义对它进行曲解,使之完全偏离了本来的意思,然后再对这种被曲解的结果进行反驳,从而达到反驳对方论断的目的。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4-04 10:00
        收起回复
          第四计 迂回战术
          假如我们意在得出某种结论,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出来,而是依次提出必要的前提条件,将它们混在你的陈述中,让对方一一承认这些前提,然后再轻轻一击就行。如果对方事先知道我们的目的,就会对我们提出的前提百般刁难,使我们无法继续进攻。
          如果我们没把握让对方承认我们提出的前提,那么我们可以提出前提的前提,换句话说,创造三段论作为先决条件。我们应当随意提出一些三段论,使隐藏在这些三段论中的前提得到对方的承认。准确地说,就是我们将自己的目的隐藏起来,步步为营,直到所有前提都得到承认。或者说,采取迂回战术,巧妙得出结论。亚里士多德曾经在《论题篇》第八卷第一章里提出过这项技巧。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4-04 10:01
          收起回复
            第五计 利用假前提
            如果对手不承认我们提出的真前提(要么是因为他们怀疑这些前提的真实性,要么是因为他们看出这些前提能证明我们的论点),那么我们可以利用假前提来证明我们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那些对手承认却并不为真的陈述,并按照对手认可的思维方式进行推论,也就是说,依据已承认的事实。因为如前所述,前提为假,结论可能为真,虽然前提为真,结论不能为假。同理,我们采用对手误以为真的错误陈述来对其进行反驳,我们就要利用对方错误的思维方式,所以必须采用对方的思维方式。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4-04 10:02
            收起回复
              第六计 隐藏的循环论证
              我们先提出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必须得到证明,然后创造出一个隐藏的“循环论证”。第一个方法是,转换名称或概念,比如用“好名声”替代“荣誉”,“美德”替代“贞洁”,“红血动物”替代“脊椎动物”。第二个方法是,让那些在特殊层面存在争议的问题从普遍层面获得认可,比如说,如果要证明医学不可靠,那么可以将问题上升到整个人类的所有知识都不可靠,以此为前提。第三个方法是,如果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着“反之亦然”的关系,互为因果关系,那么要想证明一方,就要以另一方为前提进行辩论。第四个方法是,要想让问题在普遍层面获得认可,先要从特殊层面入手去证明(与第二个方法正好相反)(参阅亚里士多德的《论题篇》第八卷第十一章)。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4-04 10:03
              收起回复
                第七计 让对手承认的多于必要
                如果论辩过程严谨而正式,人们又想达成明确的共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论断并为之进行论证的一方不妨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在对手的让步中使论断的真实性得到证明。这种问答方式在上古时期很流行(又称作苏格拉底式对话)。现在所介绍的这种技巧和后面谈到的一些技巧,都和这种问答方式有关系(所有这些都是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论题篇》第十五章自由修改而成)。
                在提问时,应该多问一些问题,而且尽量详细,这样就能将我们所陈述的论点隐藏起来。与此相反,在陈述时,应该快速明了地陈述我们的论证。这是因为,人的理解能力相对迟缓,有时不仅不能跟上对手的思路,而且可能会在论证过程中忽略掉一些漏洞和错误。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4-04 10:04
                收起回复
                  2025-12-21 14:06:3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第八计 无理挑衅
                  将对手逼急。一旦对手怒火上升,就无法理性地做出正确判断,并且会看不到自己的优势。我们可以步步紧逼,不断骚扰,厚颜无耻地耍赖,从而达到激怒对手的目的。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04-04 10:04
                  收起回复
                    第九计 瞒天过海
                    提问时不要单刀直入,让对方一眼看出我们的目的和结论。我们应该用复杂难解的方式提问。这样一来,能让对手不明所以,猝不及防。此外,我们可以根据对手的答复,按照其实际内容来推出不同或相反的结论。这种技巧和第四计有些相似,最主要就是学会掩饰,不要让对手看出我们的出招过程。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4-04 10:05
                    收起回复
                      第十计 恶意操纵
                      如果我们发现,我们在做出陈述时提出的一些问题对手有意要否定,那么我们就必须从相反的一面来做出陈述,佯装我们支持的是另一面,或者至少为对手提供正反两方面的陈述供其去选择,这样一来,对手就不知道我们到底站在哪一面。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4-04 10:05
                      收起回复
                        第十一计 归纳对手承认的事实
                        我们提出一项论断时,如果这项论断包含一个对手承认的事实,那么我们不必直接询问对方是否认同我们的论断,而是将其承认的事实进行归纳,使得这个事实具有普遍真实性,从而导出对手已认同此论断的结论。因为这样一来,会使对手觉得自己已经同意了我们的观点,甚至连旁观者也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他们会想起很多相关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对我们的论断有利。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5-04-04 10:06
                        收起回复
                          第十二计 委婉语和粗直语
                          我们在谈到一个普遍概念时,由于其没有合适的名称,而我们又必须要用一个词来比喻它,那么在选择用词的时候,我们就必须选择有利于维护我们主张的比喻词。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5-04-04 10:08
                          收起回复
                            第十三计 权衡利弊
                            我们在提问的时候,为了让对手接受某项陈述,必须提出与该陈述相反的陈述供其选择。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给出反面陈述时,应当夸大其词。这样一来,面对正反两方面的陈述,对手不得不权衡利弊,接受更为可取的陈述。比如说,如果我们想让对方承认,一个人应当完全遵从父母的意思,那么我们可以提问:“人们应该在所有方面遵从还是不遵从父母的意思呢?”又比如说,在讨论某件事情“经常”发生时,我们可以提问:“所谓的‘经常’是指频繁还是不频繁呢?”对方无疑会说“频繁”。这有点类似于将黑与灰放在一起,那么哪个是白呢?我们会说灰是白。而将灰与白放在一起,我们则会说灰是黑。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04-04 10:08
                            收起回复
                              2025-12-21 14:00:34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第十四计 自我宣称
                              这是一个“厚颜无耻”的计策,具体操作是:对手回答了许多我们的问题,但仍然没有给出对我们的结论有利的答案。这时我们宣布已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尽管辩论根本没有进展——就好像我们的论断已得到证明,然后我们得意洋洋地做出宣布:我们胜利了!如果对手天生腼腆,或者思维不够敏捷,而我们则振振有词,不以为耻,那么这个招数就能使我们获胜。这种技巧属于“误推原因”的一种应用。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5-04-04 10: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