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地质勘察监理 , 由 重庆市政府 批准建设 , 黔江至吉首段高速铁路 已纳入重庆市三年滚动计划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重庆市 。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以下简称黔吉高铁)位于重庆市东南部、湖南省西部,是渝厦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成渝至粤港澳大湾区高速客运通道的组成部分。线路自在建渝厦高铁黔江站引出,途经重庆市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保靖县、吉首市,接入既有张吉怀铁路吉首东站。线路全长约224.2 km,其中重庆市境内152.6 km,湖南省境内71.6 km,桥隧占比94.8%,设计速度350km/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4.3亿元,其中重庆境内309.3亿元,湖南境内145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258 万 元 。2.4 招标范围: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设计范围内 工程 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定测阶段、补定测阶段及重大变更)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
2.5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主要内容:
2.5.1 对工程地质勘察进行现场监督。
2.5.2 验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5.3 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以下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勘察合同的要求:(1)勘察任务书;(2)勘察设备、人员配置;(3)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4)调查测绘范围、内容和精度;(5)勘探点数量、深度和勘探工艺;(6)水、土、石试样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实验内容和方法;(7)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实验的内容、数量、方法;(8)原始资料(包括地质调绘观察点卡片、钻探日志、物探记录、原位测试记录、水文地质实验记 录、水土石化验报告等)、勘察报告及图件。
2.5.4 配合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2.5.5 根据国家、国铁集团、原铁道部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规章及相关文件完成地质勘察监理其他相关工作。
2.6 监理目标:
2.6.1 进度控制目标:督促勘察单位采用合理的勘察工艺和工序,确保项目在约定的合同工期内完 工。2.6.2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6.3 安全控制目标:应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639号令) 执行,无安全事故发生。2.6.4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合格并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要求。
2.6.5 投资控制目标: 根据审核后的地勘大纲要求,据实核实地勘工作量,严格控制勘察设计投资。2.6.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确保项 目所处地的环境及沿线水域不受污染和破坏。
2. 7 服务期限:与地质勘察设计工作同步,从中标后至勘察设计单位定测及补充定测、重大变更设计阶段勘察工作完成,以及配合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工作完成止,计划建设总工期约5年 。(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重庆市、国铁集团及审批进度要求调整工期,地质勘察监理单位须按要求同步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岩土工程勘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 。
3.1.3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 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个设计行车速度 250km/h及以上的高速铁路项目地质勘察或地质勘察监
理业绩 。
3.1. 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2.1 项目地点: 重庆市 。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以下简称黔吉高铁)位于重庆市东南部、湖南省西部,是渝厦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成渝至粤港澳大湾区高速客运通道的组成部分。线路自在建渝厦高铁黔江站引出,途经重庆市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湖南省湘西州花垣县、保靖县、吉首市,接入既有张吉怀铁路吉首东站。线路全长约224.2 km,其中重庆市境内152.6 km,湖南省境内71.6 km,桥隧占比94.8%,设计速度350km/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4.3亿元,其中重庆境内309.3亿元,湖南境内145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258 万 元 。2.4 招标范围:新建黔江至吉首铁路(重庆段)设计范围内 工程 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定测阶段、补定测阶段及重大变更)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
2.5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主要内容:
2.5.1 对工程地质勘察进行现场监督。
2.5.2 验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5.3 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工作的以下方面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勘察合同的要求:(1)勘察任务书;(2)勘察设备、人员配置;(3)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4)调查测绘范围、内容和精度;(5)勘探点数量、深度和勘探工艺;(6)水、土、石试样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实验内容和方法;(7)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实验的内容、数量、方法;(8)原始资料(包括地质调绘观察点卡片、钻探日志、物探记录、原位测试记录、水文地质实验记 录、水土石化验报告等)、勘察报告及图件。
2.5.4 配合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2.5.5 根据国家、国铁集团、原铁道部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规章及相关文件完成地质勘察监理其他相关工作。
2.6 监理目标:
2.6.1 进度控制目标:督促勘察单位采用合理的勘察工艺和工序,确保项目在约定的合同工期内完 工。2.6.2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相关文件规定及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2.6.3 安全控制目标:应严格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639号令) 执行,无安全事故发生。2.6.4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合格并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的相关要求。
2.6.5 投资控制目标: 根据审核后的地勘大纲要求,据实核实地勘工作量,严格控制勘察设计投资。2.6.6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水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确保项 目所处地的环境及沿线水域不受污染和破坏。
2. 7 服务期限:与地质勘察设计工作同步,从中标后至勘察设计单位定测及补充定测、重大变更设计阶段勘察工作完成,以及配合施工过程中对地质勘察问题的调查分析工作完成止,计划建设总工期约5年 。(采购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重庆市、国铁集团及审批进度要求调整工期,地质勘察监理单位须按要求同步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岩土工程勘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资质 。
3.1.3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 起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个设计行车速度 250km/h及以上的高速铁路项目地质勘察或地质勘察监
理业绩 。
3.1. 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