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试想以下,如果你是男方,因为缺乏生理知识导致第一次走错了,走了后门了,而恰好女方也同样缺少生理知识,就属于双方都误判了,都以为发生了性关系,但是不管事后双方是否发现走错了,都不会承认的,注意,这是重点,如果女方发现了插错了但是已经闹成强奸了不可能去改口了,况且女方也没道理帮男方减轻刑责
至于男方,只能说男方母亲的沟通可能双方都没意识到有走错门的可能,男方不提,母亲也想不到,律师如果也想不到这一点的话,就丧失了主动更改辩护策略的主动权
最终没有改判我认为主要因素在男方辩护律师,只能寄希望于男方换个辩护律师,然后向上申诉,希望能发回重审改判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