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不了代入于凤至跑到民国去打三的人,对赵一荻的恨大于对于凤至的爱,没有赵一荻,张学良就愿意爱于凤至了?还是没有赵一荻,于凤至治好病后就愿意回来陪丈夫共患难了?于凤至包办给其他人,其他人就不纳妾了?民国属于新旧思想交替的年代,一夫一妻和反抗包办是分不开的,我党的法律比果党先进,在1931年苏区就确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果党在1930年也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篇》吸收了一些体现近代化内容的条款。但在根本上仍然维护旧式婚姻制度。它规定“一夫一妻”、“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但又认为旧的家庭制度“为数千年来社会组织的基础,欲根本推翻之,恐室碍难行;或影响社会太甚”。它规定结婚年龄男为18岁,女为16岁。在法律正文中去除了关于妾的字样,但也没有明确禁止纳妾的条文。在司法实践中,妾不但具有合法的家属身份,而且司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的许多判例都对妾给予了保护。二十年院字第735号解释称:“虽非亲属而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者,依民法第1123条第3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民法.亲属篇》在台湾一直延用至1985年才彻底废除了“新妾”制,彻底维护了一夫一妻制度。
所以在于凤至和其养子看来,她和赵四明明可以共存,不理解张学良为何要和她离婚。
萧朝智:世人皆知,张将军身边有一位于夫人和与之相随的赵四小姐。同时,这些年来也没有任何人说赵四小姐不是张将军的夫人。张将军决定皈依基督教了,为什么蒋夫人宋美龄就提出教规问题了呢?
周联华:那这个在教会外面的人不大能够了解,教会里面的人能够了解,因为教会规定不能够重婚。
张学良赵一荻:1959年信教,分开去教堂作礼拜,1964年结婚后才受洗礼成为基督徒。

我党的婚姻法更为先进,在1931年已明确禁止包办,禁止一夫多妻。新中国成立后的婚姻法于1950年颁布。许多妇女纷纷要求解除封建包办婚姻,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急剧增加。据司法部门公布的1950年至1953年的婚姻案,1950年全省受理13863件,占所有民事案件的68%;1951年全省受理25184件,占所有民事案件的88%;1952年全省受理49429件,比1951年增长96.7%,占所有民事案件的92%;1953年全省受理50537件,比1952年增长2.5%,为新中国成立后受理此类案件的最高峰。此后婚姻案件逐年减少,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逐步得到确立和巩固。

南京国民政府1930年颁布的法律有点暧昧,既提倡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又维护家长制,既明确禁止重婚,又维护“妾”的利益,在旧法里妾所生子女为庶出子女,民法里却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待遇。这个明显维护男权的法律在台湾一直延续至1985年,才明确废除了一些男女不平等的条文,维护了一夫一妻制。




过渡时期的婚姻观,男方包办因为各种原因离不了婚,与另一女子同居生活在一起,也就是张学良所说的“爱情亲属”。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谷瑞玉能当姨太太,而赵一荻只是当秘书。因为在赵看来姨太太是侮辱她的,像宋美龄骂赵一荻就是“像个姨太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