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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我做主与我的肚子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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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我做主与我的肚子我做主
     前一段时间,中国婚姻法做了重要修订,最高法院就婚姻法若干问题做了司法解释。新解释的婚姻法更注重个人权利,我把它归纳成两条:对男人来说,我的房子我做主;对女人来说,我的肚子我做主。
     高法的第一条解释是关于婚房的。中国的婚姻法以前就夫妻婚房的规定是,夫妻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5年后成为夫妻共有财产。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买的房产,不管什么时候离婚,都归原购房一方所有,一般情况下,也就是归男方所有。一句话概括,就是我的房子我做主。
     这个解释有重大现实意义:第一,近20年来中国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达到20%左右。这么高的离婚率,很难避免某些女人借结婚之名套取男方的财产。既然不再是比翼鸟,当然要彼此防着点儿。第二,过去5年来中国房价飞涨,男方买婚房往往要用上全家几代人的积蓄,这种情况下,把男方的婚房分一半给女方,尤其显得不合情理。因此新婚姻法做了如下规定。不过,这样一来,很多女人觉得嫁人白搭上青春,没有油水,结婚的积极性大幅度下降,中国的剩女会更多。
     高法的第二条解释是关于女性生育权的,新婚姻法明确了女性的生育自主权,妻子可以不经过丈夫同意就把胎儿给做掉,也就是说,我的肚子我做主。男性的生育权实际上已经丧失。男人要想让妻子同意养孩子,必须讨好妻子,做通妻子的工作。由于中国现行婚姻家庭内部关系错综复杂,夫妻双方在投资理财赡养老人等方面很不一致,工作做通的难度比较大。男方很可能顺水推舟,你不想当娘,我还不想当爹呢。干脆就不要孩子了。中国的人口出生率会进一步下降。
     支持最高法院对婚姻法所作的新的解释,老式的婚姻家庭已经不能给人们带来幸福,该死就死去吧。



1楼2010-12-24 21:0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