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CTTA提出
修正:连续三次或总共四次赢得男子或女子单打比赛的选手,将获得国际乒联颁发的相应奖杯的半尺寸复制品作为永久收藏。
提出:如果一名球员或一对搭档连续三次或总共四次从第一届世界锦标赛开始赢得 男子或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混合双打比赛,每名球员将从国际乒联获得相应奖杯的半尺寸复制品作为永久拥有。
理由:
颁发奖杯的复制品对球员来说是一种荣誉和意义,并承认他们的杰出成就。为了鼓励更多的球员参加双打和混合双打比赛,从而促进乒乓球运动的全面发展,建议扩大该政策的适用范围。
修正:连续三次或总共四次赢得男子或女子单打比赛的选手,将获得国际乒联颁发的相应奖杯的半尺寸复制品作为永久收藏。
提出:如果一名球员或一对搭档连续三次或总共四次从第一届世界锦标赛开始赢得 男子或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或混合双打比赛,每名球员将从国际乒联获得相应奖杯的半尺寸复制品作为永久拥有。
理由:
颁发奖杯的复制品对球员来说是一种荣誉和意义,并承认他们的杰出成就。为了鼓励更多的球员参加双打和混合双打比赛,从而促进乒乓球运动的全面发展,建议扩大该政策的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