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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司马南偷税被罚,另一民营企业家差点开香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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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对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司马南的态度是“羡慕嫉妒恨”。
民营企业家司马南,偷税被罚深感惭愧,
民营企业家柳传善,偷税被罚不太惭愧。
民营企业家无论故意还是疏忽,
不能偷税。
两个民营企业家,偷税被罚后,态度对比鲜明。
近期《关联MCN公司谈司马南偷税:他把钱全部拿走了,无法代缴》的文章刷屏网络。
3月24日,王小东向记者表示,(关于mcn回应司马南的)视频内容由其录制发布。后来有做会计的朋友提醒王小东,“MCN公司也有问题,你是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司马南全部要走,你就给他了?”出于谨慎,王小东已将视频撤下。
关键点是根据相关税法法律,【MCN有代扣代缴义务】。
看来此事余波未了,MCN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还有得掰扯,就看他们还掰扯不掰扯。
MCN有代扣代缴义务,但并非纳税主体,
出了事还得算在纳税人头上。
民营企业家司马南有可能是有所疏忽,
并表态深感惭愧;
民营企业家柳传善是故意偷税,
且表态不太惭愧。
“第三条路,也是中关村很多企业的做法,就是不入帐,拿支票换现金,不交税。但这是违法的。我想了半天,很不幸地就选择了第三条路。不幸在哪儿呢?我们换钱的单位第二年因为别的事东窗事发,结果把我们这件事也抖出来了。我就因为这个做的检查。但后来也不太惭愧。”——联想控股微空间
——《柳传志国科大演讲:做一个“奔日子”的人》
既然民营企业家总出偷税问题,有的偷税后态度还不太好,就不能怪三大央媒齐下场,官宣一个知名度高的给立个“榜样”。
在违法语境中,公众普遍认为违法者应对错误行为抱有深刻愧疚与反省,“惭愧”是基本道德要求。
但“不太惭愧”的表述弱化了对偷税违法的愧疚程度,与大众期待的“诚恳悔过态度”不符,会被直接解读为对自身违法行为缺乏足够反思,近乎“不惭愧”。
基于此,“不太惭愧”者对自身违法认知的态度不太好,这一结论符合社会对违法者态度的常规评判逻辑。
另外:
柳传善如果说“不惭愧”,我就能评价他态度“不好”。
可他竟然说“不太惭愧”,这种骑墙手法深得老胡真传,或者师出同门。一时弄得我竟不能说他态度“不好”,更不能说他态度“好”。
柳传善可能深感不够侥幸(文中“很不幸”,找了原因,“东窗事发”。东窗不事发可能就要开香槟了)。为了像王小东一样严谨,我只能评价柳传善专门违法后,态度“不太好”。
三大央媒立了一个好“榜样”。万一来个“不太惭愧”的,三大央媒都脸上无光。
能让三大央媒齐下场,卖港口的亚洲前首富都没这待遇。要那么多钱干啥?记得给国家多交税。
哈哈,至于“不太惭愧”的,假设即使花大钱,也只能让“深感惭愧”的上待遇。
正所谓: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同是民营企业家,相煎何太急。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3-26 22:18回复
    民营企业家司马南老师,态度比另一个“不太惭愧”的态度好。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3-2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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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柳差点开香槟,
      不过老柳偷税被罚后,不太惭愧,香槟开不成了。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3-27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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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资本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5-03-27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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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公知们给司马南扣的最大的一顶帽子就是攻击民营企业,破坏营商环境。现在税务总局和三大官媒盖棺定论,司马南不但没有攻击民营企业家,破坏营商环境。
          相反,他自己就是一个成功的民营企业家,不管公知们如何攻击他吃爱国饭,做爱国生意也罢,也不能改变他是一个成功的民营企业家的事实。
          公知们倒打一耙,就等着开香槟了。
          教父出马,一个顶俩。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3-27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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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3-27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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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03-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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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要不说,谁能知道,
                司马南竟然还是个民营企业家。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3-27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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