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下涉及的几个人关系,我妈跟我爸是没有领证的,我的户口在我爸这边,我妈送我房是需要瞒着我爸的,所以户口本是我以结婚登记为借口从家里带出来的。
我跟我妈想过通过给房产证加名字的方式来“平移”,但是实际了解后发现无法实现,现在房产证加名字只能通过赠予或者买卖的方式来实现了,而赠予/买卖的部分都是一样要按百分比交税的,未赠予/买卖的部分她的现任丈夫和丈夫带来的孩子也都有继承权。虽然我妈的丈夫(后面称叔叔)是认可我妈把这套房子给我的,但是叔叔的女儿跟我妈一直很有纠纷,我妈不想去du人性,我们就否定掉了加名字这个方案。
(还有就是直系亲属赠予涉及公证什么的也比较费时间而且需要证明,但是我现在是不方便让我爸知道的,不方便去做这个证明)
我跟我妈想过通过给房产证加名字的方式来“平移”,但是实际了解后发现无法实现,现在房产证加名字只能通过赠予或者买卖的方式来实现了,而赠予/买卖的部分都是一样要按百分比交税的,未赠予/买卖的部分她的现任丈夫和丈夫带来的孩子也都有继承权。虽然我妈的丈夫(后面称叔叔)是认可我妈把这套房子给我的,但是叔叔的女儿跟我妈一直很有纠纷,我妈不想去du人性,我们就否定掉了加名字这个方案。
(还有就是直系亲属赠予涉及公证什么的也比较费时间而且需要证明,但是我现在是不方便让我爸知道的,不方便去做这个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