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可以这样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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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有“魔物”这这一大类,就像上面说的“魔法构成”的“物”,这再往下分就是可以分成有着“类人”状态的魔族,和类似野兽的魔兽。在这里魔族是因为有类人的组织性和智慧性,所以对人类社会的危害较为明显。对应的魔兽就是近似野兽的状态所以对人类的威胁性相对较低。另外,还有一些自然的“野兽”可能收到“魔力”的影响变得如同“魔兽”一样的能力和威胁性,这可能就会从这样的角度来划做“魔兽”这一个称呼里。也就是说,这里实际上就是有两种标准共同使用,一个是近似学术角度的“魔力”分类方式,一个是以“威胁性”这种实际角度的方式进行分类。

我这个角度圆的如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