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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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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等待被殖民


IP属地:日本66楼2010-12-1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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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回复:深圳老人小区内跌倒 20分钟无人扶不幸惨死 
     其实,现在做好事代价挺高的,我十分佩服那些毫不犹豫冲上去的人,。  
      
     作者:s_ky_1 2010-12-16 16:51 回复此发言   
    说的对,我也很佩服他们,如果我在场,我愿意做他们的目击证人,在任何法庭为他们作证


    IP属地:河南67楼2010-12-1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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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6 14: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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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敢扶,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


      IP属地:河南68楼2010-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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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扶得好!壮哉我国民觉悟!


        69楼2010-12-16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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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扶谁萨比


          70楼2010-12-1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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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们冷漠了 是我们被冷漠了


            IP属地:新疆72楼2010-12-1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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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我经过的话 估计一眼都不会看


              73楼2010-12-16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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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呵呵


                74楼2010-12-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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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6 14: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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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楼2010-12-16 22:56
                  回复
                    http://baike.baidu.com/view/1380384.htm


                    77楼2010-12-16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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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否相撞;二、损失数额问题。  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


                      78楼2010-12-16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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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南京那案子鸟事 那里的人都知道那个案子 就是知道了就是理由?


                        IP属地:广东79楼2010-12-1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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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79楼
                          屁话,知道你还敢扶


                          80楼2010-12-1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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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英明领导下,人民群众觉悟高啊


                            81楼2010-12-1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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