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这个词,本身溢出屏幕的中二病之感令人发笑之外,我们来谈谈他们所谓的一些论据,就不放全图了,有闲心的看看我的其他帖吧
帖子不会特别长,因为反对这个中二名词并不需要太复杂的论调,因为部分册人对于他的建立根基就是不稳的(如果你能找到一些更深刻的论调,可以发给我)
那我们图中所谓的最佳例子
法国大革命的恐怖时期来讲
乖乖,第一次听到有人吹雅各宾党的,经典史书读一半,专挑喜欢的听
雅各宾派在恐怖统治期间(1793-1794年)实施的极端措施,常被视为“保护革命”的必要手段。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暴力清除反革命势力、稳定社会秩序、保障革命成果。具体措施包括设立革命法庭、限价政策、大规模处决(如断头台的滥用)等。支持者一般会认为,这些手段在以下背景下是“必要的”:1. 国内外危机:反法同盟的军事威胁和国内保王党叛乱,需集中权力应对。2. 经济崩溃:粮食短缺和通货膨胀引发社会动荡,需强制征粮和价格管控。3. 意识形态纯洁性:革命者认为必须通过暴力手段消灭“敌人”,防止革命倒退。
1793年9月《嫌疑犯法令》将“反革命”定义模糊化,实为铲除丹东派、埃贝尔派等党内对手,而非应对外敌。罗伯斯庇尔处决丹东时称“革命不需要律师”,暴露权力斗争本质。
革命法庭以“怀疑”定罪,处决了数万人,包括大量普通市民和政治异见者(如丹东派),以我个人偏向的去查的话,其中贵族权者少而平民反而居多。是平民在政治上比贵族更有权重吗?错误的,经历过现实生活的都知道,越上层者(你的老板)越反而有在,这种没有纲领空有集权的改革中过得更好,这种暴力非但未巩固革命,反而引发普遍恐惧,削弱了民众支持。
雅各宾派以“人民主权”为名,却建立了一种新的专制体制,革命口号与实际政策严重背离。例如,1793年宪法宣称普选权,却从未实施。
1794年牧月22日法令取消被告辩护权,导致巴黎单月处决人数从155人飙升至796人。
如果你不陷入无限的阴谋论以及假证来讲的话,当然我不至于翻梯子出去查,如果你想要的话,我也是可以的,当时的情况已经混乱到可以邻里互相告发成风,《巴黎报》记载“面包师傅因抱怨面粉限价被顾客举报处决”,基层共同体彻底瓦解。
虽然没有一本史书上说其中有直接联系,但就我而言,这种情况又怎么会一直持续下去呢?以改革为名行集权之实,说其是间接导致这场革命失败的唯一因素即这所谓的“必要之恶”,也不为过吧
热月政变后(1794年),法国取消恐怖政策,反法同盟仍未突破防线,证明恐怖统治与军事胜利无必然联系。且热月政变后,法国转向温和政策(如废除限价法、恢复部分自由市场),经济逐渐复苏,并为拿破仑的集权改革铺路。
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法国第三共和国通过教育世俗化、工会合法化等社会改革,逐步实现稳定民主,证明和平路径的存在。
我不想持相反观点,没有必要之恶,只有绝不必要之恶之类,但成功者和失败者的例子,让我不得不鄙视的认为所有的“必要之恶”,恰恰是每次成功前一次警告的垫脚石,用来告诉变革者,人类这种健忘的生物,即前有“傻子行为”
不能想象这种稍微有点历史认知的人,都会当狗屎一样嫌弃的东西,还会有信徒存在
除开法国,你还可以在别的地方找到例子,甚至至于炎国的原型,这个就不多说了,知道的都知道
感谢改开吧,让你能舒舒服服的搁这犯中二病,因为如果真把你放在这所谓的“必要之恶”掂量掂量的话
,你就得考虑一下自己的一生,言行中有没有所谓的阻碍历史进步的污点啊?
到时候铁拳砸在脑袋上不要托梦给我,当然,这只是假设的未来,我们现在是处于一个非常舒适的环境的,以至于什么野狗都能生存
嘴皮子上下一碰就要血流成河,以为跟玩《文明6》似的按个“镇压”按钮就ok了,现实里物业费上连小区业委都不见得搞得定,回到被窝里生闷气,都会想着这不公平,小区业委宁有种乎
然后,反手打开贴吧YY他脚爹的剧情时搁这就搞上必要之恶了
果然,宗教信仰可以让人暂时忘记生活上的疲劳和痛苦

帖子不会特别长,因为反对这个中二名词并不需要太复杂的论调,因为部分册人对于他的建立根基就是不稳的(如果你能找到一些更深刻的论调,可以发给我)
那我们图中所谓的最佳例子

乖乖,第一次听到有人吹雅各宾党的,经典史书读一半,专挑喜欢的听
雅各宾派在恐怖统治期间(1793-1794年)实施的极端措施,常被视为“保护革命”的必要手段。其核心逻辑是:通过暴力清除反革命势力、稳定社会秩序、保障革命成果。具体措施包括设立革命法庭、限价政策、大规模处决(如断头台的滥用)等。支持者一般会认为,这些手段在以下背景下是“必要的”:1. 国内外危机:反法同盟的军事威胁和国内保王党叛乱,需集中权力应对。2. 经济崩溃:粮食短缺和通货膨胀引发社会动荡,需强制征粮和价格管控。3. 意识形态纯洁性:革命者认为必须通过暴力手段消灭“敌人”,防止革命倒退。
1793年9月《嫌疑犯法令》将“反革命”定义模糊化,实为铲除丹东派、埃贝尔派等党内对手,而非应对外敌。罗伯斯庇尔处决丹东时称“革命不需要律师”,暴露权力斗争本质。
革命法庭以“怀疑”定罪,处决了数万人,包括大量普通市民和政治异见者(如丹东派),以我个人偏向的去查的话,其中贵族权者少而平民反而居多。是平民在政治上比贵族更有权重吗?错误的,经历过现实生活的都知道,越上层者(你的老板)越反而有在,这种没有纲领空有集权的改革中过得更好,这种暴力非但未巩固革命,反而引发普遍恐惧,削弱了民众支持。
雅各宾派以“人民主权”为名,却建立了一种新的专制体制,革命口号与实际政策严重背离。例如,1793年宪法宣称普选权,却从未实施。
1794年牧月22日法令取消被告辩护权,导致巴黎单月处决人数从155人飙升至796人。
如果你不陷入无限的阴谋论以及假证来讲的话,当然我不至于翻梯子出去查,如果你想要的话,我也是可以的,当时的情况已经混乱到可以邻里互相告发成风,《巴黎报》记载“面包师傅因抱怨面粉限价被顾客举报处决”,基层共同体彻底瓦解。
虽然没有一本史书上说其中有直接联系,但就我而言,这种情况又怎么会一直持续下去呢?以改革为名行集权之实,说其是间接导致这场革命失败的唯一因素即这所谓的“必要之恶”,也不为过吧
热月政变后(1794年),法国取消恐怖政策,反法同盟仍未突破防线,证明恐怖统治与军事胜利无必然联系。且热月政变后,法国转向温和政策(如废除限价法、恢复部分自由市场),经济逐渐复苏,并为拿破仑的集权改革铺路。
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法国第三共和国通过教育世俗化、工会合法化等社会改革,逐步实现稳定民主,证明和平路径的存在。
我不想持相反观点,没有必要之恶,只有绝不必要之恶之类,但成功者和失败者的例子,让我不得不鄙视的认为所有的“必要之恶”,恰恰是每次成功前一次警告的垫脚石,用来告诉变革者,人类这种健忘的生物,即前有“傻子行为”
不能想象这种稍微有点历史认知的人,都会当狗屎一样嫌弃的东西,还会有信徒存在
除开法国,你还可以在别的地方找到例子,甚至至于炎国的原型,这个就不多说了,知道的都知道
感谢改开吧,让你能舒舒服服的搁这犯中二病,因为如果真把你放在这所谓的“必要之恶”掂量掂量的话
,你就得考虑一下自己的一生,言行中有没有所谓的阻碍历史进步的污点啊?

嘴皮子上下一碰就要血流成河,以为跟玩《文明6》似的按个“镇压”按钮就ok了,现实里物业费上连小区业委都不见得搞得定,回到被窝里生闷气,都会想着这不公平,小区业委宁有种乎
然后,反手打开贴吧YY他脚爹的剧情时搁这就搞上必要之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