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摩托车,在路上正常行驶,一根被风吹倒的路灯正好砸在我车的前头,车后载着我已经怀孕八个半月的妻子,妻子在跌倒中头部撞到了地上,没流血,去医院认定为脑震荡。在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除了妻子脑部静脉有堵塞现象外无其他症状。期间物业派人送来2000元。确定无大碍,我就办理了出院手续,但是医生再三嘱咐,过三五天再来复查....从事故发生,到我陪妻子出院,共两天时间,医疗费用一共1449元我去找物业协商已经是第三天时间,物业只能再给3000元,摩托车维修换原厂件大约需要2000元,复查费用大约需要1000元,我上班的话一般来说120元/天。他要我在一张纸上签字,大体意思就是我拿了这三千此事就算两清,我拒绝签字,后来协商不妥协,物业要求走法律程序...我有以下几点疑问;1、我的误工费他们该不该给包?包几天,结算到法院传单的那天还是住院的两天。2、物业应不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按什么标准赔偿3、我如果在那张协议书上签字,以后我妻子要是检查出脑部因这次撞击张肿瘤,物业 还有没有责任4、我带妻子回院复查,复查费用该谁来支出5、我是先把摩托车修好带上配件费用的发票去法院起诉还是先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断定我车该赔偿多少钱6、我又没有权利要求物业给我赔偿一辆新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