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专项治理通知,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的排查处理阶段安排如下:
### 一、排查处理阶段时间- **时间范围**: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 二、主要工作内容1. **全面排查** - **核查手段**: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是否一致。 - **数据整合**: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整合注册、社保、公积金等多维度数据,精准识别异常情况。
2. **问题调查与处理** - **核实与处罚**:对排查出的疑似“挂证”行为及时调查核实,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罚。具体措施包括: - **对个人**:撤销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 - **对单位**:公开违规行为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限制市场准入; - **对中介机构**: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 **现场核查**: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进一步核查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并依法追责。
3. **特殊情形处理** - **例外情形**:符合住建部规定的6类例外情况(如社保由分公司缴纳、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需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不认定为“挂证”。
### 三、后续阶段安排- **“回头看”阶段**(2025年1月21日至2月15日):重点核查注册异常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数据,对未整改的从严查处。- **常态化核查**(自2025年2月起):将社保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列为“注册异常”并公开,对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人员及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四、工作要求- **责任分工**:住建部门牵头排查,人社部门配合社保数据比对,市县两级部门落实具体执法。- **信息公开**: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收集线索,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记录不良信用并向社会公示。
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政策例外情形的详细说明,可参考广东省住建厅官网及江门市等地方部门的实施细则。#BLG怪谈之我成为了世一中单#

### 一、排查处理阶段时间- **时间范围**: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
### 二、主要工作内容1. **全面排查** - **核查手段**: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是否一致。 - **数据整合**: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等系统,整合注册、社保、公积金等多维度数据,精准识别异常情况。
2. **问题调查与处理** - **核实与处罚**:对排查出的疑似“挂证”行为及时调查核实,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罚。具体措施包括: - **对个人**:撤销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 - **对单位**:公开违规行为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限制市场准入; - **对中介机构**: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 **现场核查**:对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进一步核查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是否到岗履职,并依法追责。
3. **特殊情形处理** - **例外情形**:符合住建部规定的6类例外情况(如社保由分公司缴纳、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需提供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可不认定为“挂证”。
### 三、后续阶段安排- **“回头看”阶段**(2025年1月21日至2月15日):重点核查注册异常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数据,对未整改的从严查处。- **常态化核查**(自2025年2月起):将社保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列为“注册异常”并公开,对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人员及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四、工作要求- **责任分工**:住建部门牵头排查,人社部门配合社保数据比对,市县两级部门落实具体执法。- **信息公开**: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收集线索,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记录不良信用并向社会公示。
如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或政策例外情形的详细说明,可参考广东省住建厅官网及江门市等地方部门的实施细则。#BLG怪谈之我成为了世一中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