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朱元璋创立的好制度,那可真是多。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好制度,卫所制度。先来罗列一下相关史料。
【1】《新唐书》《兵志》记载:“初,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杜渐祸乱之萌也。”
《明史》志第六十五《兵一》记载:“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
由此我们可知,明代的卫所制,是沿袭唐府兵制的。将领有事则为总兵,无事不得独专军权。这很好的防止了武将的叛变。
又《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开国规模》记载:“丙辰,禁宦官预政典兵。”所以在明太祖时期,军权内官是不能摸的。如果后世能一直延续这条规定,无疑对明朝是有益的。
【2】《大明会典》卷十八《户部 屯田》:“国初兵荒之后。民无定居。耕稼尽废。粮饷匮乏。初命诸将分屯於龙江等处。后设各卫所。创制屯田。以都司统摄。每军种田五十亩、为一分。又或百亩、或七十亩、或三十亩、二十亩不等。军士三分守城。七分屯种。”
陆深《俨山外集》卷三四《同异录》:“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
由此我们可知,明代卫所制的军屯是可以解决自身的粮食需求的,既能维持国防,又“不费百姓一粒米”,这就是明代的卫所制。
【3】《明史》志第六十六 《兵二》记载:“太祖下集庆路为吴王,罢诸翼统军元帅,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而核其所部兵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
其中“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这反映了明朝国防的严密性和严谨性,由此我们不难发现,明朝的每个卫所,无一不是因地制宜所设置的。国防的严密性和严谨性,这也是明朝远迈其他王朝之处。
【4】明人魏焕所著《皇明九边考》记载:“国家驱逐胡元,混一环宇,冬至辽海,西尽酒泉,延袤万里。中间渔阳,上谷,云中,朔,代以至上郡,北地,灵,武,皋,兰,河西,山川联络,列镇屯兵,带甲四十万,据大险以制诸夷,全盛极矣。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镇守皆武职大臣,提督皆文职大臣,又以山西镇巡统驭固原,亦称二镇,遂为九边。弘治间设总制于固原,联属山西诸镇,镇戍之严,未有过于今日矣。”
“镇戍之严,未有过于今日矣”又是反映明朝国防严密和严谨的一个例证。
“国家驱逐胡元,混一环宇,冬至辽海,西尽酒泉,延袤万里。中间渔阳,上谷,云中,朔,代以至上郡,北地,灵,武,皋,兰,河西,山川联络,列镇屯兵,带甲四十万,据大险以制诸夷,全盛极矣”这段史料就纯粹是朱元璋的“个人秀”了,这充分的反映了朱元璋优秀的战略天赋和军事才能。终明一世,除了永乐,没有人能够打造像朱元璋这样的边防了!
【5】清人龙文彬所著《明会要》记载:“九年【成化】,命都司卫所应袭子弟,年十岁以上者,提学官选送武学读书。无武学者,送卫学或附近儒学。”
另《明会要》记载:“宣德十年,英宗即位,诏天下卫所皆立学。”
这大概能够反映明朝统治者对于军事人才培养的重视性。
【6】《明史 周新传》记载:“御史周新巡按福建,奏请:“都司卫所不得陵府州县。府、卫官相见钧礼。”武人为之戢。”这则史料很好的反映了明朝政府的初衷是文武不偏不倚。
以上所述,这大概是关于明代卫所制比较重要的几条史料了。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卫所制整体来说,肯定是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卫所制度对于中国制度的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正面的作用,而这样一个制度,正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