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风吧 关注:12,103贴子:205,634
  • 47回复贴,共1

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都未违反市场领域法律法规了?注意起诉时限!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终结后,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其中明确提到,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都未违反市场领域法律法规了?有判决都不处罚,那就要求就出具不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注意时限,先起诉中断时效。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2-06 09:50回复
    咋个起诉?


    IP属地:贵州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5-02-06 22:33
    收起回复
      2025-12-27 21:05:3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个人所得税少缴,那雨水398、礼品卡的偷税漏税狗巽不担心不赔偿?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2-09 17:03
      回复
        回复优点789: @优点789 呵呵,忙完提交了。狗巽勾连某音屏蔽,慢慢来打,偷税漏税违法经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是刑事犯罪。哦,诽谤造谣也在刑法中,请你为你造谣诋毁他人道歉哈,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2-13 16:54
        收起回复
          有没有组织


          IP属地:贵州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5-02-17 18:04
          收起回复
            第九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等法律规定,主张经营者提供的下列格式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
              (二)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转让预付式消费合同权利;
              (三)约定消费者遗失记名预付卡后不补办;
              (四)约定经营者有权单方变更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种类、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五)免除经营者对所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瑕疵担保责任或者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排除消费者住所地法院管辖,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七)存在其他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情形。


            IP属地:四川6楼2025-03-15 15:01
            收起回复
              邮件说准备非法侵占公民虚拟财产了,没设置过期期限就不能过期,酿酒学分凭证没用那也得在那里放着,下班举报第二天会有巽风客服电话联系的。就巽风高层这态度,起诉不断,茅台亡于巽风,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慢慢来清算,找些走狗水军洗地的也是违法行为。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3-20 22:23
              收起回复
                公开公平公正做不到,又画饼“内容信任效率”?! 内容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信任保护伞不作为,一直拖延、违法经营的效率么。 赔付之前想破产清算可清算不了的,注意时限,先起诉了,藏品想扔给其他平台跑路也是欺诈。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3-28 13:28
                收起回复
                  2025-12-27 20:59:3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最后一天录屏保留好证据, 四区合并时都不承认犯的错, 虚拟土地打着优化的幌子非法侵占 按它们的尿性, 这次优化还有bug, 非法侵占虚拟财产. 客服说的四序基酒、福点点等物品和活动会延期, 你进不了茅酒之源、参与不了活动、获得不到日常任务,但不存在停服关服. 呵呵 看追不追究刑责, 看市场监管局发不发公告吧.


                  IP属地:四川9楼2025-03-31 16:21
                  收起回复
                    这用户协议可真有意思。某些主播不维权还想捞更大利益就要为认知买单了,还有那些冷嘲热讽的,造谣诋毁维权者的,呵呵,慢慢来吧。浪费司法资源、毫无社会责任、搞小动作利益输送,资本家犯了错不认错,连个网红都不如。茅台不追究、包庇纵容以为就没人追究了?!茅台亡于巽风。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4-07 16:47
                    收起回复
                      最近遛狗耽误了些时间,快开庭了,另外7日签到元贝的变化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维权走起。085112345转0也开了绿色通道,可提供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包庇纵容的线索。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4-17 22:02
                      收起回复
                        驳回管辖异议,裁定了,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基于侵权责任纠纷,100元的裁定费用由巽风承担。小单的用小程序起诉走起,浪费司法资源的后果要让巽风承担。@优点789 还以为给你下了封口令了呢。 不道歉赔偿还拖,数字博物馆主观恶意排版辱华那是三年追诉期呢,两被告一起。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5-05-14 21:44
                        收起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本条例有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但是,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 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IP属地:四川13楼2025-07-30 11: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