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丧尽天良,2010年11月25日晚22点30分,在香城街镇政府南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银白色嘉宝车将一名18岁男子当场撞昏迷,后逃逸,
据路边监控录像显示,是一辆白色嘉宝车,车号为鲁D2****事主已经报案。伤者在医院至今未醒,希望肇事者能自首,以减轻自己的罪责,也给被害家属一个交代。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
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虽如此规定,但如果积极赔偿得到家属谅解,再加上自首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再次敦促肇事者自首,否则面临的是良心的谴责以及法律的严惩。
有知情者请回帖,回电,希望有目击者能提供更多信息。使肇事着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重谢!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吧,保护别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电话 程先生15106777757 贾先生13455590885 QQ 360007345
谢谢大家
法律虽如此规定,但如果积极赔偿得到家属谅解,再加上自首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再次敦促肇事者自首,否则面临的是良心的谴责以及法律的严惩。
有知情者请回帖,回电,希望有目击者能提供更多信息。使肇事着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重谢!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吧,保护别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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