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俺真的不叫乐乐…】
13岁。在第二届全市青少年美术大赛上,我又遇见了锦锦。
我是去年第一届美术大赛上遇见她的。她画的孔雀得了一等奖。我画的石榴只得了三等奖。幸运的时,我以此次大赛“小记者”的身份采访了她。
她是书香门第,很会说话。而我这个小记者的功底却不是那么扎实,总是在提问时断电。这时,她就会顺着上一个问题继续发挥,等她说完,一篇完整的小通讯就出来。大人们都夸我写的好,我虽然有点沾沾自喜,但很明白都是她的功劳。
采访结束时,我告诉锦锦,等稿子在晚报发了,我给你送去。
“不用,你给我地址我们写信吧,报纸我能看到的,”锦锦说。
我们开心地互换了学校地址。
回校后,我每天都期盼着锦锦的来信,好希望班长分发信件时喊到我的名字。
那篇写锦锦的通讯在晚报发表的第三天,我收到了锦锦的来信。
这一写,就是N年。
在第二届全市青少年美术大赛上遇见锦锦时,我们已经通了一年的信件。虽然已经一年没见,但彼此已然很熟悉了。
这次大赛,锦锦依旧拿走了一等奖的奖杯。我虽没机会采访她,却陪她一起到游乐场玩了半天。
晚上回家时,我送了她一个熊熊,她送我一个精致的钥匙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