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说贴吧的新闻看不得

还玩手机,自个看新闻去,几个小不点穿的厚轻伤,司机是被远光晃眼短暂失明才闯了一下。没办法除了碰瓷,碰到人基本车全责。于法是肇事车全责。于理有斑马线不走几个小不点受点小伤长长记性让家长和地方教育长长记性也不错。毕竟马路不是客厅!接下来的话可能逆天,但是还是想来那么一句,建议交通法规定行人在附近斑马线护栏等人行通道存在的情况下做出横穿逆行跨越马路护栏等影响机动车行驶的行为举动,导致受伤残疾甚至死亡的结果,该行为人视为全责,机动车视为受害方。应本人或监护人承担医疗丧葬与机动车驾驶人财务损失与精神损失。这样就好了最好允许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