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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应该让婚姻更稳定,而不是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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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一方强,一方弱,有利于婚姻家庭的维系。
如果男人女人都很强,很事业,反而不利于家庭的稳定。
房子就是一个家,结婚时间长的,有了孩子的,离婚了,对弱的一方稍微有些补偿,未尝不可。毕竟另一方也付出了,即使不是金钱的。(骗婚的除外)
难道男人有能力买房子,女方如果没有能力买房子,婚后女人就要生活在战战兢兢中吗?
只因为男人有钱买房,就注定跟他结婚的女人要活在离婚就什么都 没有的阴影中吗?
如果这样,即使有真爱,那些付不起房子一半首付的女人,还敢不敢找个能买起房的男人呢?
只要有了房子的所有权,男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家里耀武扬威?可以随时离婚而不付出一点代价吗?



1楼2010-11-19 19:10回复
    男人买的房子莫非是拣来的?新法很公平,正好撮穿了某些见女人的嘴脸


    2楼2010-11-19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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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0 05: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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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好说话,别贱不贱的。
      请问你妈买房了吗?
      真诚的希望你妈你爸离婚,然后给扔出去。


      3楼2010-11-19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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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女人,靠在一起才是个“人”字。
        谁都不靠谁,就是俩根棍。
        女人靠自己的男人不丢人,男人被女人靠更不丢人。
        好的男人就是要保护自己的女人,好的女人也会照顾自己的男人。
        这是自然法则。不想被靠,就单个的站着吧


        4楼2010-11-19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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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男人 女人成了敌人了啊。真可悲。


          5楼2010-11-19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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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男人和女人成敌人,是女人的心态不对,认为男方父母的财产都理所当然给她的,所以才产生了矛盾。
            改变思想是需要时间的,等真正女人自立以后,生活会更加和谐。


            7楼2010-11-20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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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城市还是农村买房,盖房,可都是老人的心血钱,养老钱,如果房子算共同财产,她们的权益怎么保障!!!离婚了,你拿了老人的钱,还去赡养对方的老人吗???更何况还有不离婚,也不去赡养的!!老人出的钱,就要给老人!!老人不能工作了,比女人还是弱势群体!!!


              8楼2010-11-2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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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1方弱一方强,有利于维系婚姻//??女人毕竟是女人....法律没有考虑,女性的思维...女性跟男性是完全不同的动物...女性不是为了得财,只是为了增加在婚姻中的安全感...因为,女性认为,如果离婚女方得到的财产多,男方会多少考虑离婚的代价...这只是女性的一种想降低离婚率,为自己增加安全系数的想法....至于你们男性所说的公平...如果只从财产上讲,我们女性当然也赞同....不过这项法律..我想不会如你所想,会由弱的一方跟个强的,维持婚姻...既然女性感觉安全感不搞了...自然就会让自己变强....女人总会想个办法让自己的安全系数上升..而不是国家所想的那样..呵呵


                9楼2010-11-2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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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20 0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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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7楼
                  是会和谐..这样的女性会更自主....再也不会出现婆婆敢欺负儿媳妇的事情...再也不会出现,男人有了外遇我还得带着孩子跟你过的事情...因为到时候,我们也有工作..也能照顾自己的骨肉....那样的话..没有情感的家庭,只讲求利益的家庭,更容易离婚


                  10楼2010-11-20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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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0楼
                    你孩子长大了(不说你儿子),你把你全部积蓄,给她买了婚房,你全部的钱就成了别人的财产,同你没一点关系,更倒霉的是,他还不孝顺!!那时,你才是真正的弱势!!


                    11楼2010-11-2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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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应该这样,结婚后五年之内就离婚的,弱势一方(在中国多数时候是女人)得不到任何补偿,结婚五年以上的可得30%,十年以上的可得50%,十五年以上的除了50%财产外,付赡养费。这样可以吧


                      14楼2010-11-2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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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这里这么多吵着没房子就不结婚的女人,如果社会风气早就这么肮脏,你们就不会来到这个人世。
                           因为你爸爸结婚时,根本没有房子。按你们的思维,你妈一辈子没有安全感,拒绝家务,拒绝生你们,你们就不需要这么痛苦。


                        16楼2010-11-2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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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应该这样改才算真正的公平:女方与男方不存在嫁与娶,两个人结婚后,双方父母均需照顾,不存在公公婆婆一说,也不存在仗母娘一说,都是我们爸爸妈妈,女孩子为家庭生孩子,男方需给总财产的40%做为补贴(这个值可以具体讨论),因为女孩子生了孩子很痛苦,在家务这方面,重活女孩子是做不了,所以男方主动帮忙,缝补衣服之类,男方做不了,所以女方主动帮忙.抚养孩子,前期孩子母乳,男方是给不了,所以女方付出,但是男方必须关心、体贴,若发现男方在女方怀孕、哺乳期间发现男方也越规现象或者暴力行为,女方可以提出诉讼,这时法院判决离婚,男方需补偿高于平是3~5倍的费用给女方.
                          以上只是一个开明思路.希望法律能做到正真公平.
                          


                          17楼2010-11-2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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