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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婚姻法最新修订:婚前一方贷款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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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47楼,想做小三也得有资本呀,恐龙不受欢迎,可以考虑做妓女也挺划算的。


49楼2010-11-2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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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8楼
    是啊,女人现在也要经济独立,又要买房子,结婚了,生的孩子凭什么要跟男人姓


    50楼2010-11-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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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0 07: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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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做小三也得有资本呀,恐龙不受欢迎,可以考虑做鸡也挺划算的。
      ----------------------
      做鸡也得给自己挣房子啊
      婚姻法不介意靠卖身挣下自己的窝
      但是婚姻法不会保护生孩子、伺候孩子、伺候公婆、成了黄脸婆之后被赶出家门的
      所以做鸡也比伺候公婆、给别人传宗接代划算
      鸡的劳动值钱
      妻、媳、母、..这份劳动不值钱了


      51楼2010-11-2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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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1楼
        说的挺残酷,但挺现实


        52楼2010-11-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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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还是要把鸡和小三划清界线啊。虽说有些小三是由鸡发展而来了,但总还是有区别的哈。
          现代女性,我还是支持独立。
          老话说得好: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自己最可靠。


          53楼2010-11-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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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好 父母婚后给买的房子本来就是父母的血汗钱,如果大家都好好过日子,房子是谁的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真的到了离婚那一步,一下子占了对方一半的房子多少有些不劳而获的性质。也许有的人觉得那是一种补偿 可是男女平等,又是谁吃亏了呢?而且除了父母买房这个规定确实跟以前不一样之外,其他的内容其实都没有变,只是将婚姻法的规定细化了,大家不是很清楚而已。就好像蒙着眼睛穿过黑屋子,过去了才发现在屋子里走的居然是独木桥,然后后怕。之前的婚姻法就是这种情况,现在呢,国家把你蒙眼睛的布拿走了,把屋里的灯打开,你要走的还是以前那个独木桥,只是感觉变了而已。
            女同胞们也不要太着急,其实大家只是看到了新司法解释的部分意思,如果一方婚前出首付贷款并登记在贷款方名下,虽然房子是贷款方个人财产,可是婚后还贷部分和升值部分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人结婚后共同的付出不会都被对方人占去,如果离婚房子归对方了,房子共同还贷和升值部分是需要返还给咱们女同胞的,这个结果其实之前就是这样,只是现在用法律的形式明确了。
            女同胞们,大家也该觉醒了,将全部精力奉献给家庭的观念要改改了,我们应该有自己的事业 有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让哪些认为女人就应该为家庭多奉献的大男人们见鬼去吧!让我们用行动告诉他们 不要小瞧女人


            54楼2010-11-2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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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法律不怎么样。也不知道是那个猪想出来的。太欺负人了,辛辛苦苦还了这么多年的房贷。以后还有可能是别个的。没天理。而且也没有说什么具体的细则。


              55楼2010-12-2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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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是越来越杯具了。国外比中国强几百倍。我说这话你们也别骂我。做中国人可悲死了。


                56楼2010-12-2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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