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贝壳平台旗下的链家德佑这些门店入职,员工的保障底薪规则是:
公司先每月发,比如3500,但是这个钱是员工欠公司的
如果员工直接离职则不需要管
员工如果不离职开单有收入之后需要把这部分钱返还给公司
另外,在生孩子期间公司给的保障底薪同样也是这个规则。
而且,当离职的员工重新入职贝壳旗下公司的时候
他历史上留下的欠着的保障底薪记录还在
需要一次性返还给公司之后才能入职。
请熟悉劳动法或者合同的大神解释下,这种保障底薪规则合法吗?
公司先每月发,比如3500,但是这个钱是员工欠公司的
如果员工直接离职则不需要管
员工如果不离职开单有收入之后需要把这部分钱返还给公司
另外,在生孩子期间公司给的保障底薪同样也是这个规则。
而且,当离职的员工重新入职贝壳旗下公司的时候
他历史上留下的欠着的保障底薪记录还在
需要一次性返还给公司之后才能入职。
请熟悉劳动法或者合同的大神解释下,这种保障底薪规则合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