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角度,
1.未取得执法资格(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没有执法权,即使是在编人员也不行。
2.编外人员没收小贩的东西的行为判定:协助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工作,前提:执法人员有执法资格,有执法依据,符合执法规范,需要进行协助。
所以,第一点,楼主认识正确。
第二,工作时间及加班问题。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情况可以加班。但是必须经过加班审批流程确认。作为主管领导,可以安排工作任务,也可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后果比较严重。
第三、病假报批问题。符合手续(医院开的病假条)的应该批准。但是不批后,结果未必大家都能接受。
第四.好像没什么大问题。因为违反劳动纪律,没记录成考勤上的迟到旷工,扣钱,也算留了余地。
第五.无执法车就不进行执法工作?正好有理由不没收物品,走走路就算上班了。正式执法人员都不说,楼主偷着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