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发了一个文件给我,盖的人力资源部的章,并邮政快递给我,要求我返回公司打卡考勤。但之前10多年都是一直在另一座城市上班,没有安装打卡机打卡,考勤是由本部门另外一个的城市领导做的考勤表,而且办公室都是我自己租的。我想拒绝去另一座城市上班,一是不方便,二是生活成本高。现在公司发的通知是超过期限不打卡按旷工处理辞退。我按上班时间到我自己租的办公室后就拍水印上下班打卡照片微信发给人力资源部的人。
证据有:1无固定期合同,合同内也规定了几个城市,包括现在我上班的城市和公司要求打卡的城市。
2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记录。
3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记录。
另公司未足额缴纳公积金和社保,缴纳基数只是按劳动合同内的基本工资标准。
请问各位大律,我该如何应对?在此先行谢谢了!
证据有:1无固定期合同,合同内也规定了几个城市,包括现在我上班的城市和公司要求打卡的城市。
2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记录。
3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记录。
另公司未足额缴纳公积金和社保,缴纳基数只是按劳动合同内的基本工资标准。
请问各位大律,我该如何应对?在此先行谢谢了!


热心吧友四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