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者三个月连续两次从身后故意推操我娃导致两次不同部位骨折且脚踝处骨头终身不能愈合,我也和对方家长说第一次念着对方也是孩子除了的医药费就没开口要过赔偿,第二次又酿陈悲剧发生是不是对方太过分了,而且我娃两次骨折心理已经害怕成病了,想着让学校处理沟通,等了一年却得到对方家属来了句我们已请好律师的金句将成为经典!之后多次12345得到回复是意外事件且第一时间校方做出多重保护措施,敢问明知第一次推搡会骨折的情况下实施的第二次推搡行为是意外还是故意?如果有做出多重保护措施何来我娃第二次的伤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避重就轻说辞进一步在我们家长的伤口撒盐,这还是和谐社会吗?公道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