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距离我提起诉讼已经过了半年,虽然被告鹿某不配合,但案件依然轮到了排期,进行了第一次庭审。
有意思的是,开庭后,法官在法庭上问“双方可以调解吗”的时候,对方律师竟然说“我们这边愿意调解。”
他代表的是鹿某的想法,真搞笑,她在贴吧是何其嚣张地对我进行污蔑,真到对簿公堂了就想退缩了?
不可能!事情到了这一步了,我不会再有半点退缩和怕麻烦了。
我不同意调节,于是官司继续。
庭上,鹿某坚决否认“放个火盆”等一系列贴吧帐号是她的,也否认自己收到了诉状。
前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她亲口承认收到了起诉状,还去找了我的代写,人证物证我都有,她的言行是打脸她自己最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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