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这东西真不能忘啊,中学的题目里面突然出现了可是默认你会的
在80年代教材里头这部分被放在“数的整除”一章里面,在现在的教材把分解质因数删掉了,从而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求法只剩下了枚举法或者不讲原理的“短除法”。
我一直认为,不讲质因数分解就教这种短除法,就是耍流氓,短除仅仅是一种形式,实质的方法要么是分解质因数,要么是特定情况下允许的不彻底的分解因数。
在80年代教材里头这部分被放在“数的整除”一章里面,在现在的教材把分解质因数删掉了,从而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求法只剩下了枚举法或者不讲原理的“短除法”。
我一直认为,不讲质因数分解就教这种短除法,就是耍流氓,短除仅仅是一种形式,实质的方法要么是分解质因数,要么是特定情况下允许的不彻底的分解因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