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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看了一遍芝加哥1990,比之前有感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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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实在没书可看,就把芝加哥拿出来重新看了一遍,之前看的是连载,这次看的是完整版,感觉比之前有了更多心得。
其中一个心得,就是米国的政治社会,我感觉我懂了不少,各位大佬来帮我看看,我理解的有没有问题!!
首先,芝加哥这本书作为网文,那必然是要给主角开金手指的,在所有金手指里,我觉得最重要的,并不是APLUS的歌写的多好,电影拍的多好,投资做的多好。
这些东西的确也很好,很有用,但最有用的一个金手指是:主角的政治投资,没失败过。
小说里,主角投资了《纸牌屋》里的党鞭大人,投资了《傲骨贤妻》里的检察官、州长,投资了现实中的奥巴马夫妇。
这几个投资,可以说360度保护了主角几十年里的安全,这点非常重要!!!
怎么个重要,小说里也有,小说里的MJ和MJ案,就是政治投资失败的反面案例。
小说中有一个描写,MJ案前后经过了近十年,MJ被发起了好像三次诉讼吧,APLUS在最后一次诉讼中吐槽MJ,十年以前MJ被当地检察官立案,怎么十年以后冲在第一线来搞MJ的还是同一个检察官!
这就可以说明MJ在政治投资上完全就是小白水平,十年过去了,同一个当地检察官居然都没搞定!这简直难以想象,就这样MJ不失败都没道理。
通过这个案例,我从芝加哥1990里悟出了另一个道理
那就是美国社会,就是一个赤裸裸的丛林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所有人都虎视眈眈,只要有人露出了一丝虚弱,那么旁边的人就会瞬间化为饿狼,纷纷扑上来 将其撕碎。
正因为这是个丛林世界,所以美国和美国人的很多举动,我们是看不懂的。
比如美国有茫茫多的诉讼案,这个普通人会觉得,嗯,应该是好事,说明人家是法制社会啊,一切法制来解决。
但其实压根不是,这些诉讼,很大比例往往其实是一种“合法性”的掠夺。
比如张兰的俏江南,在海外搞了信托基金,本来是想让家族财务得以延续,但是呢,现在陷入了被海外管理者或者资本大鳄给吞噬干净的境地,这一切好像也不野蛮啊,人家也都是通过“合法”手动,通过“诉讼”来达到目的的。
这个案例和APLUS与摩图拉第一次战争非常相似,在小说中,APLUS签约了索尼哥伦比亚,摩图拉给出的非常好,什么发专辑时间也不强求啦等等。但是等主角发了7首单曲后,摩图拉开始行动了,一系列的操作打压,要将主角彻底置于翻不了身的奴隶(具体情节我就不说了,这里的都懂)。
在小说中,摩图拉说了一段震撼人心的话,大意是,当年你过来签约的时候,是你自己留下了这种非常低级的漏洞,那我就必须去抓住这个漏洞(来搞你),假如我没有这么做,那么业界的人就会嘲笑我,就会看低我,我这么做才是最正常的选择,和其他东西都无关。
这段话震撼到了我,也将美国丛林社会的本质写的非常淋漓尽致。这和张兰的俏江南案一模一样。
就是当你出现了错误,露出了虚弱,让别人有机可乘,那么别人就必然会来趁虚而入来掠夺你。
这种趁你病要你命的掠夺基因,国人是理解不了的。
中国长久以来,遵循的都是论语那种“礼仪治国”的思想,这种掠夺天性有时候就很难去理解。
所以,我们就看到很多华人移民美国后,压根就融入不了,很多时候都被当做是待宰的羔羊。其实都是他们压根理解不了这种思路,也融入不进去这种DNA。
所以说了,美国社会是一种很残酷的社会,那普通人应该怎么生活,岂不是大家都生活的非常难受,非常朝不保夕,可好像也不这样啊,就算现在不是歌舞升平了,但普通人好像也没说的这么危机四伏吧?
这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美国普通人是要如何在这种丛林法则下生存的?
答案就是:抱团。
在说抱团之前,我以前一直有个疑惑,那就是美国人似乎非常热衷于搞政治,要知道美国各个重要官方职位包括总统,都是民众选出来的,美国人就热衷参与这些政治活动,热衷搞各种选举。
以前我想当然得认为,这应该是美国MZ特别发达?MZ普及的好?不愧是灯塔国啊等等。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有同样想法,但实际中,我现在觉得并不是!
大家有没有还发现一个问题,就是美国的各类“组织”、“协会”、“工会”特别的多,比如最著名的步枪协会,势力非常强大。还有像货车司机的工会,码头工人的工会等等,实力一个比一个强。
为什么美国人热衷于参加政治,参加选举,参加各种协会?
答案就回到了我上面说的,普通人要怎么才能在这种残酷的丛林世界中生存下来?答案是只能“抱团”。
选举,代表着你和议员进行了抱团,加入协会工会,代表着你和“组织”进行了抱团。
加入一个组织后,组织就有义务也有能力对个体进行一定的庇护,而这种庇护是这种丛林法则世界中生存下去的最大依仗。
再回到小说中的MJ案,MJ由于之前的歌,充满了平权、反战等等主题,很有可能他自己也被带歪了,从而疏远了整个黑人群体,在这里他失去了最大组织‘黑人群体’的庇护。同时,由于他对政治活动的疏离,近十年了,都没搞定自己区的检察官,在这里他失去了“政治组织”的庇护。再同时,由于流行趋势的变化,MJ变的没以前那么偶像化、火爆化了,也就是没那么红了,在这里他又失去了自己唱片公司索尼哥伦比亚的庇护。
一系列组织的抛弃,MJ就变成了一个在闹市执金的小儿!
当这种情况出现后,环顾四周的,就只剩下了群狼、饿狼。最后身死道消,名誉扫地。
也就是说,在美国社会中,只要你露出了疲态,露出了虚弱,那么周围就必然、必定会出现群狼,来将你分食。
所以,在美国,一个人要融入其中,就必须加入一个组织,获取组织的庇护。
我们以前说到美国,通常会觉得美国人是“个人主义”,倒是中国这种,反而是“集体主义”优先。
这似乎没毛病
但事实上,是反直觉的。美国人某种意义上才是“集体主义”,他们一旦脱离集体,活都活不下去,成堆的流浪汉就是如此来的。
反倒是国人,从古至今秉承的哲学思想,诸如自扫门前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独善其身,等等等等,反而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体现。
理解了这些,就能理解华人为什么往往很难融入美国的社会文化。
就是华人对这些大大小小的组织,天生有种排斥心理,压根就不想加入这些组织,只想过好“自我”的生活。
但实际上,这么做的后果有两个:
1、你不加入组织,那么这个丛林世界,你就是待宰的羔羊,宰的就是你,很多时候这种宰和歧视并没有关系,当然歧视这些肯定也有,但就算没有歧视,这种行为也是一种自找死路。
2、我们前面说了,美国人为什么热衷于参加各种活动、组织,这可以理解为一种抱团,但是这个过程,也是要付出很大精力的,花费了巨大的精力,得到了组织的庇护,这是一种等价交换。
但是很多华人在某种意义上是被这种庇护给附加覆盖到的,也就是说这部分并没有付出精力,但是也简接得到了庇护。
这是什么行为?这是肯定要被鄙视的行为啊!所以表现形式就是华人会受到一些排斥。这里面的确也有歧视在里面,但更大部分反而是我说的这种情况。
好了,先写这么多,纯个人看法,大家多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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