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音乐爱好者,我常常在音乐评论区中有见到很多吵架的行为。有见到“小鬼”“警察”的频繁出现,也有“mc”“迷你”的相互较劲(这可能比较久了)。
个人想对这一现象发表一些不成熟看法,以及一些自我过往的反思。如有意见不同处欢迎讨论与批评斧正。
所谓“小鬼”,不是一种个体,而是一种行为。是指在显然不合时宜之处,如音乐评论、视频弹幕乃至各类社交平台上,强行插入Phigros或其它无关游戏、娱乐话题的行为。
首先,为何“小鬼”的行径会招致反感?这不仅因为其年龄或心智未臻成熟,更是因为他们缺乏对公共讨论空间边界的尊重。这些个体,或是因见识浅薄,或是出于自私,错误地假设个人偏好即是普世价值,自己的成就渴望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分享欲望的驱使下,他们无差别地在各个角落散播个人喜好,却忽视了这种行为对原有讨论氛围的侵扰,无疑是对既有“社会契约”的践踏。这份契约,无形中维系着社群的和谐,引导新人融入,并确保人际交流的顺畅与得体。当规则被公然无视,不满与反感便自然而生,也带来了对部分群体的地图炮与错误认知。
再论“警察”,他们的存在仿佛是各位可能在小学初中遇到过的,在嘈杂教室里那些人发出的,声嘶力竭的“安静”,初衷虽好,却往往事与愿违,非但未能平息喧嚣,反而加剧了混乱。他们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在纠正他人时,也可能越界成为秩序的破坏者。在道德高地的自我定位下,“警察”们或许确信自己优于“小鬼”,他们怀揣正义感,致力于社群的纯净与秩序,但这种自我肯定,亦是他们盲点所在。他们能洞察他人的失误,却往往忽视自我省察的重要性,而这正是成长与成熟的必经之路。批判性思维的缺失,以及对挫折体验的匮乏,让他们在维护秩序的同时,无意间破坏了它。
“小鬼”遭遇批评,可能会暂时收敛,因外界的负面反馈令其有所顾忌;而“警察”在执行“正义”时,收获的却是正面的情绪回馈。加之,挑战“警察”的难度远高于指责“小鬼”,各位可以思考下,一个目前还没有任何小鬼的评论区,出现了一个“tips:请不要在无关场所提及phigros哦!咕咕咕”的复读机,想想怎么去反驳他。因此使得“警察”角色成为了一种正反馈循环强烈、负反馈微弱的存在,许多人因而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令人遐想。我的世界与迷你世界抄袭之争,不也是一个与正义感相关的命题吗。这里我姑且不讨论是否有抄袭。根据视角主义观点,没有绝对的真理,两者在彼此的视角上都是正确的,两方面的正义感没有对错。
如此激烈的争吵,此中关键,或许在于参与者们的阅历限制了视野,使得价值观与正义感的差异如同沟壑,难以逾越。稍大些,面对如此歧见,人们往往选择避而不谈,以维持和谐,这是对多样性的尊重,“理解尊重包容”。但是,少年儿童没有那么多的话题,这一限制导致了矛盾的激化。
这种激化的矛盾,最终在评论区的唇枪舌剑中找到了宣泄口,社会契约在此刻似乎被遗忘于尘埃。当理性的堤坝崩溃,言语的洪水便肆意泛滥,冲垮了文明交流的桥梁。曾几何时,你我或许亦是那波涛中的一员,被心中燃烧的正义之火所驾驭,盲目而热忱,未曾意识到,当我们失去了客观与自省,那份执拗的正义感,实则与舞台上的小丑无异,只留下一幕幕荒诞不经的表演。
少年儿童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去做?
义,在儒家著作中,意为一切思想或行为最高的乃至唯一的准则。加了一个“朴素”的定语,“最高的”,“唯一的”就被去掉了。关于性善性恶,可以辩证统一为信正义,信自己定下的准则,阈限于自己认知而定下的准则,这确是人的本性。我们知道人的认知是有局限性的,他强限制于自身接受的信息,但接受什么信息不受控制。在信息时代,个性化推荐算法的普遍应用,不仅减少了主动探索知识的机会,还潜在地削弱了个体的自由意志选择,进而加剧了认知局限与价值多元之间的冲突,为持续且激烈的争论埋下了种子。
另一方面朴素也导致了“义”作用的范围不全,目光只在他人,不在自身,缺乏自我反思能力的两个人就像两只倔强的乌龟,争论激化而持久,最终也不会有结果。这确实也是人们普遍会犯的问题,也就不强求少年儿童能做到这一点了。
但我们要尝试超越自我。一方面,唯有增强自我反思能力,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培养更加包容与理性的超越此困境,要求我们在两个维度上努力:首先,提升个体认知与自我反思能力至关重要。这包括认识到自身的认知局限性,培养批判性思维,以及在交流互动中采取更为包容与理性的态度,以此促进网络社群的和谐与秩序。其次,实践宽容原则,对异见保持开放态度,信任社会系统内在的自我调节机制。正如道家所倡导的“顺应自然”,个体应减少对外界不必要的干涉,避免因过度介入而自寻烦恼,冥冥之中自有其道,与其把时间放在他人身上不如自我提升,当认知高出他人一个高度后,我们便能实现内心的平静与外在纷扰的和谐共存。
感谢你读到这里,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思考。
个人想对这一现象发表一些不成熟看法,以及一些自我过往的反思。如有意见不同处欢迎讨论与批评斧正。
所谓“小鬼”,不是一种个体,而是一种行为。是指在显然不合时宜之处,如音乐评论、视频弹幕乃至各类社交平台上,强行插入Phigros或其它无关游戏、娱乐话题的行为。
首先,为何“小鬼”的行径会招致反感?这不仅因为其年龄或心智未臻成熟,更是因为他们缺乏对公共讨论空间边界的尊重。这些个体,或是因见识浅薄,或是出于自私,错误地假设个人偏好即是普世价值,自己的成就渴望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在分享欲望的驱使下,他们无差别地在各个角落散播个人喜好,却忽视了这种行为对原有讨论氛围的侵扰,无疑是对既有“社会契约”的践踏。这份契约,无形中维系着社群的和谐,引导新人融入,并确保人际交流的顺畅与得体。当规则被公然无视,不满与反感便自然而生,也带来了对部分群体的地图炮与错误认知。
再论“警察”,他们的存在仿佛是各位可能在小学初中遇到过的,在嘈杂教室里那些人发出的,声嘶力竭的“安静”,初衷虽好,却往往事与愿违,非但未能平息喧嚣,反而加剧了混乱。他们可能意识不到,自己在纠正他人时,也可能越界成为秩序的破坏者。在道德高地的自我定位下,“警察”们或许确信自己优于“小鬼”,他们怀揣正义感,致力于社群的纯净与秩序,但这种自我肯定,亦是他们盲点所在。他们能洞察他人的失误,却往往忽视自我省察的重要性,而这正是成长与成熟的必经之路。批判性思维的缺失,以及对挫折体验的匮乏,让他们在维护秩序的同时,无意间破坏了它。
“小鬼”遭遇批评,可能会暂时收敛,因外界的负面反馈令其有所顾忌;而“警察”在执行“正义”时,收获的却是正面的情绪回馈。加之,挑战“警察”的难度远高于指责“小鬼”,各位可以思考下,一个目前还没有任何小鬼的评论区,出现了一个“tips:请不要在无关场所提及phigros哦!咕咕咕”的复读机,想想怎么去反驳他。因此使得“警察”角色成为了一种正反馈循环强烈、负反馈微弱的存在,许多人因而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令人遐想。我的世界与迷你世界抄袭之争,不也是一个与正义感相关的命题吗。这里我姑且不讨论是否有抄袭。根据视角主义观点,没有绝对的真理,两者在彼此的视角上都是正确的,两方面的正义感没有对错。
如此激烈的争吵,此中关键,或许在于参与者们的阅历限制了视野,使得价值观与正义感的差异如同沟壑,难以逾越。稍大些,面对如此歧见,人们往往选择避而不谈,以维持和谐,这是对多样性的尊重,“理解尊重包容”。但是,少年儿童没有那么多的话题,这一限制导致了矛盾的激化。
这种激化的矛盾,最终在评论区的唇枪舌剑中找到了宣泄口,社会契约在此刻似乎被遗忘于尘埃。当理性的堤坝崩溃,言语的洪水便肆意泛滥,冲垮了文明交流的桥梁。曾几何时,你我或许亦是那波涛中的一员,被心中燃烧的正义之火所驾驭,盲目而热忱,未曾意识到,当我们失去了客观与自省,那份执拗的正义感,实则与舞台上的小丑无异,只留下一幕幕荒诞不经的表演。
少年儿童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去做?
义,在儒家著作中,意为一切思想或行为最高的乃至唯一的准则。加了一个“朴素”的定语,“最高的”,“唯一的”就被去掉了。关于性善性恶,可以辩证统一为信正义,信自己定下的准则,阈限于自己认知而定下的准则,这确是人的本性。我们知道人的认知是有局限性的,他强限制于自身接受的信息,但接受什么信息不受控制。在信息时代,个性化推荐算法的普遍应用,不仅减少了主动探索知识的机会,还潜在地削弱了个体的自由意志选择,进而加剧了认知局限与价值多元之间的冲突,为持续且激烈的争论埋下了种子。
另一方面朴素也导致了“义”作用的范围不全,目光只在他人,不在自身,缺乏自我反思能力的两个人就像两只倔强的乌龟,争论激化而持久,最终也不会有结果。这确实也是人们普遍会犯的问题,也就不强求少年儿童能做到这一点了。
但我们要尝试超越自我。一方面,唯有增强自我反思能力,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培养更加包容与理性的超越此困境,要求我们在两个维度上努力:首先,提升个体认知与自我反思能力至关重要。这包括认识到自身的认知局限性,培养批判性思维,以及在交流互动中采取更为包容与理性的态度,以此促进网络社群的和谐与秩序。其次,实践宽容原则,对异见保持开放态度,信任社会系统内在的自我调节机制。正如道家所倡导的“顺应自然”,个体应减少对外界不必要的干涉,避免因过度介入而自寻烦恼,冥冥之中自有其道,与其把时间放在他人身上不如自我提升,当认知高出他人一个高度后,我们便能实现内心的平静与外在纷扰的和谐共存。
感谢你读到这里,希望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不一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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