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事人是肯定不愿意此事件发生的。假设你很有权或者很有钱,醉驾撞死人,也肯定要赔钱和坐牢,这当然不是你所希望的。任何人都不想坐牢,当然更不想被枪毙,任何人都不愿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钱给以前从不相识的人(慈善捐赠这种情况除外),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是因为自己的利益也将因此而受到损害,谁愿意自己的利益受损呢?
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受损呢,还是因为他真的敬畏生命?
我们知道,一个智力正常的拥有驾驶执照的成年人(没参加理论学习,走后门拿证的除外),都应该知道酒后驾车可能会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但仍然选择这样做,是否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呢?
任何人都不愿意酒后驾车撞死人,但是很多人都有酒后驾车的行为,这足以说明,这些酒后驾车的人不希望此种事情发生,仅仅是因为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自身利益也必将受到损害!
我们应当对李启铭表示愤怒,不是因为他爸爸是李刚,而是因为他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亲人,现在或许你不感到愤怒,但如若有一天这样的惨剧发生在你的亲人身上,你还能不愤怒吗?或许这些漠视他人生命的驾驶员认为他们的亲人都是金刚不坏之身,能够抵挡机动车的冲击和碾压,所以他们才会觉得酒后驾车这样的行为无所谓,因为他们觉得惨剧决不会发生在自己的亲人身上。
个人觉得酒后驾车通通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公诉。
请尊重他人生命!
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受损呢,还是因为他真的敬畏生命?
我们知道,一个智力正常的拥有驾驶执照的成年人(没参加理论学习,走后门拿证的除外),都应该知道酒后驾车可能会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但仍然选择这样做,是否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呢?
任何人都不愿意酒后驾车撞死人,但是很多人都有酒后驾车的行为,这足以说明,这些酒后驾车的人不希望此种事情发生,仅仅是因为一旦发生这样的事情,自身利益也必将受到损害!
我们应当对李启铭表示愤怒,不是因为他爸爸是李刚,而是因为他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每个人都有亲人,现在或许你不感到愤怒,但如若有一天这样的惨剧发生在你的亲人身上,你还能不愤怒吗?或许这些漠视他人生命的驾驶员认为他们的亲人都是金刚不坏之身,能够抵挡机动车的冲击和碾压,所以他们才会觉得酒后驾车这样的行为无所谓,因为他们觉得惨剧决不会发生在自己的亲人身上。
个人觉得酒后驾车通通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公诉。
请尊重他人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