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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谈谈骑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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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案从8月11日发生到今天已经近一个月了,我也是先从骑行群里照片开始关注到这件事,最早的时候,抖音有人发相关视频基本都被下架了,但是在b站和小红书上还有人发,随着时间发酵这股流量越来越多,抖音审核也不再封锁,相关报道铺天盖地。
这件事本来以为是一件简单的交通事故,司机最多也就是10%的人道主义赔偿,谁知道因为道路未交付,交警甩给刑警了,交通事故成立刑事事件。这也是整件事随后引起巨大关注的原因,骑行的热点加上法律判罚的争议。其实这类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一般把赔偿金给够,基本就私了了,网络最早的报道也是检方建议私了。但是司机家里条件一般最多也就凑了20万,这点钱远远达不到小孩家属的要求,自然无法私了,最后只能正式起诉了。
说到这,我就想起一条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前几年我的邻居因为在工地大门口倒垃圾,被路过的王者给噶了,最后赔了一百多万,再早些年也有附近工地的工人因为另一个给工人的操作失误被噶了,施工方赔了一百多万,相关的安全员也赔了不少钱。前几天还爆出一个公家单位的人员酒驾撞死人后积极和解给足了赔偿金,最后居然没有被判刑事责任,现在被挖出来后已经上通告了,要严肃处理。
事情发展现在,舆论几乎一边倒的认为司机无罪,但是网上也是有不同意见的,比如最近才发视频的CLU100;也有从检方法院的角度分析,这件案子改判的可能性很小,因为这已经涉及到整个系统人员的绩效考核的问题,检方不会轻易起诉,一旦起诉就不能定无罪。另外也个公众号法律LOOK分析为啥检方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就要定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有兴趣的可以搜索看看不同的看法。
另外谈一些广泛传播的说法:
第一条,道路已经通行两年了;这条路叫南拒马河右堤路,抖音搜到比较早的记录是2022年10月,说是拒马河大提快要完工,有意思的是评论区第一条就是“早着呢没个五六年完不了工”;此外就是23年就有人拍视频在上面骑行了,不过没看到机动车走的视频。
第二条,所谓的骑行圈里有高人,保护伞之类的话,有证据的话就发出来,让大家看看,是谁在害司机。
第三条,其他参与方为啥没责任,现在新闻就报了司机的刑事责任,骑行参与者网传也是给钱私了,家属也谅解了。
第四条,小孩的父亲因为自己无知无畏,带小孩骑行,最终导致了这起悲剧,就有某些网友说的小孩父亲为了赔偿金故意杀人、孩子不是亲生,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人,算不算是网爆呢。
最后我想说每一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时多方面的共同造成的,我大意的时候对面刚好也大意了。而我们能做的就是做好自己,好好遵守每一条安全规定,我也常常反思自己骑车的时候是不是又大意,又放松警惕了。


IP属地:江苏1楼2024-09-08 16:32回复
    这个事没有绝对正确的一方,加上各种信息差,信息碎片化,不同人的观点都是从自己出发,最终怎么判还是看法院,等着看就行。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4-09-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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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4 21: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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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说了致人死亡就不是10%能摆的平的,再加上未交付的道路,应缓刑+赔偿按责任百分比,监护人(父亲)和领队实刑加百分比赔偿这个应援引未成年保护法治罪(小孩未满12周岁法律上不得骑自行车更别说公路竞速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9-0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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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算有个正常观点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9-08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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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理性分析的太少,吃人血馒头、阴谋论的最恶心,反正现在官方也发布不了更多的信息,就尽情的揣测吧……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4-09-09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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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小孩摔车的人或群体,不是有最大的过失责任吗?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9-0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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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某父亲带着未满十二周岁的儿子上路飙速,就不是什么好鸟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4-09-10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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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面就是他爹责任最大,还吃儿子的人血馒头。司机家属想赔20万都不行,人渣父亲该死。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4-09-1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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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4 21: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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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真特么冤,孩子真可怜,他爹真该死,和稀泥的办案人员真不是东西


                  IP属地:上海13楼2024-09-10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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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实质重于形式,既然好多车都在上面跑了就应该适用交通法,而不是因为未验收用刑法,不然后续这种情况都按这个走纠纷会越来越多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4-09-10 17:08
                    收起回复
                      1 该路段说是没交付使用,然而视频可见双向都有很多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事实上就是已经在使用中,后续也有网友扒出这条路之前还举办过比赛,而且该路段也符合《道交法》对于公路的定义,完全可以按事故处理。
                      2 如果说以未交付使用为理由做文章,那么视频里出现的众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路上有各种路牌,但是没禁止通行的警告标志(至少现在网上还看不到),那么道路管理方施工方等就得付主要管理责任。
                      3 如果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司机的"过失"是什么?是在未交付道路通行?那么这样的话骑行队也同样有这个"过失",至少骑行队要承担同等责任。
                      4 接3死者未满年龄就骑行自行车上路属非法,责任归监护人也就是死者父亲,同时在未交付道路通行的"过失"父亲也犯了,因此责任上父亲比司机更大。
                      5 接3和4,死者在倒地之前已经明确表示无力骑行了,父亲依然强制要求他继续骑行,最终导致死者倒地至对向车道被碾压的恶性结果,作为法定监护人在这里又有更重的过错,再结合3和4,如果司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父亲至少也应判处同样罪名且责任及量刑都要比司机更重才符合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6 如果仅判司机不判父亲和道路管理方等,那只能说昆山龙哥案让法律进的步连本带利又退回去了。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4-09-1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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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事故没有什么可纠结的各种问题,说什么现在都是废话,毕竟是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致人死亡,只要是死人了肯定按刑事案件走,家属出谅解书缓刑,没有谅解书实刑。你要有保险就走保险,在额外给点要谅解书,就交强险还没钱赔的你就进去呆两年。剩下都是在扯淡。


                        IP属地:河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24-09-10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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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说司机倒霉


                          IP属地:广东18楼2024-09-11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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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最大的原因就是小孩他爸,他爸不敢不起诉,不然这个事就变成他把他自己儿子给害了,你让一个当爹的下决心承认自己的过错太难了,所以他硬着头皮也要搞下去,我理解他的心态,但是不支持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24-09-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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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4 21: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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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的问题是只抓了一个司机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0楼2024-09-1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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