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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8,有16岁男孩上高中,单身几年了,有工作,要求有工作有一定收入的,孩子成家的或未育的,要辽宁人,40-45之间有修养的,QQ861132694.


1楼2010-10-18 20:37回复
    如此自私的条件,女人不会喜欢。


    2楼2010-10-18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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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00: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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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女的。美女。


      3楼2010-10-1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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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太自私了。孩子成家或不育的,还要有稳定工作,那要你干什么?你有什么啊人家能看上你?


        4楼2010-10-18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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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来我无缘,人家要辽宁的.我在武汉.其实我蛮喜欢儿子.我总觉得我有的是办法对付儿子伢,让他服服贴贴的


          5楼2010-10-19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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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楼主,按4楼所说女人得能养男人啊,之所以要这条件,就是感觉自身素质很好,另外必须要有房的。


            6楼2010-10-19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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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工作稳定,自觉素质不错,儿单过,房150平,已更至儿子名下,捷达代步,我退休车就退休。如果楼主想过平凡踏实的老百姓日子,明示一下,然后QQ聊。


              7楼2010-10-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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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房子更名了你住什么。您好像不太真诚。


                8楼2010-10-19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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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00: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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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8楼
                  赞成。等同于无房户。。。


                  IP属地:江苏9楼2010-10-19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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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更名给儿子就不能住啦,难道所有人住的房子都是自己的名字吗,笑话,有志气你自己买一套,也算给你儿子攒下家底了,别老想着靠卖身占便宜
                    楼上的看样子是冲着房子去的,你们这样的女人哪个男的敢要,还没怎么样就惦记人家的房产#######################


                    10楼2010-10-20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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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冤枉啊!不是我征婚啊!我只是看楼上的回复有感而发…其实过户给儿子是不明智的做法,亲婆媳关系还不容易融洽,晚婆婆更没有安全感,我是这么想的。如有得罪请包涵!


                      IP属地:江苏11楼2010-10-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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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原谅我的直白,能满足有房,有工作,有一定经济基础这三条件的男士,一般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因为,现实中这样的男人不愁没女人。人,都不完美,都有缺陷,只有以自之长补彼之短,两人才能和谐。才能谈婚姻。


                        12楼2010-10-2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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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白忙中看了你的热情贴,看来你是位先生,请问你找的再婚妻子是么比你条件好,带房,带钱来娶的你呀,话直了些,一句只找真诚的。


                          13楼2010-10-2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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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3楼:
                            我支持你坚持自己的原则。房子是安生立命之根本,再婚不是找激情,考虑的是整个下半生,百年之后总有一个要先走,剩下的一个咋办?我的房产都在我名下,我情愿将来让孩子缴遗产税,也决不在生前过户过他。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切不可依仗亲情、道德的压制规划自己的美好人生,再怎么设计都不能离开法律的范畴。


                            IP属地:江苏14楼2010-10-2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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