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的离职原因就是因为该给的30%工资没有给我才辞职的,而且我是2月份辞职,公司检修4月份才发现有剩余材料的,我不索要工资就不会有后来的罚款单,这明显就是应对不给我工资工资才想出来的馊主意!材料审核本人没有错误,完全是按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采购,审核的时候是我和另一个技术副总一块儿把仓库里面原来剩余材料已经抛除后才进行购买的!负责审核的是项目部人员,总经理,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一致通过才购买的,现在是让我承担主要责任,让我来背锅,这个罚单也是仅仅对我开的罚单,针对我索要工资的,索要工资仲裁的话会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