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津贴调整:
1.根据一公司施工补贴的实施细则,项目进入完工阶段,以项目竣工备案当月为时间节点,除了因项目结算、收款等原因必要保留的项目经理、生产、商务、技术资料岗位人员,其余人员原则上必须于竣备次月调出。项目必要保留的人员施工津贴按局薪酬管理办法(2024版)补贴标准100%发放。除以上人员,其余项目人员未在竣备次月调出的,按照补贴标准50%发放施工补贴。竣备3个月以后仍未调出的,不发放施工补贴。无故不服从单位调动的,停发施工补贴;
2.关于0产值项目,自0产值的次月起按不高于补贴标准的50%发放施工补贴,连续超过3个月的,停发施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