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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相同补偿方式却不同,冠领律师代理江苏南通起诉维权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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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明兰与李华婷是初建公司的员工。1995年前后,初建公司与宝红公司共同以宝红公司名义集资修建了一栋5层住宅楼,依据规定,底层层高在2.2米以内的不计面积。随后,顾明兰分得一套住房及5号、8号、12号共计3间附房,李华婷分得13号附房。

  1998年,宝红公司取得案涉集资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1999年起,顾明兰先后将5号、8号附房出售,并购买了9号附房。2021年,案涉住宅楼被纳入征收范围,顾明兰、李华婷因附房权属问题迟迟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房屋便遭遇强拆。
  “当年我卖给别人的5号附房都确权了,同样都是附房为什么不承认我们的权利?”顾明兰在电话中向冠领律师发牢骚。为准确了解案情,冠领律师当天即启程前往南通进行实地走访。听取了冠领律师的专业讲解,顾明兰、李华婷与冠领律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冠领指派韦光律师、姜启林律师共同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顺利调取了缺少的证据资料。针对顾明兰二人对原告身份的顾虑,冠领律师依据顾明兰、李华婷提供的电费、发票等证据材料阐明: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9号、12号及13号附房的权利主体分别是顾明兰和李华婷,征收部门实施的拆除行为与二人存在利害关系,顾明兰与李华婷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随后,冠领律师指导顾明兰二人录音取证,收集整理好32项证据材料,代理二人向法院提起了确认强拆违法之诉。
  一审过程中,征收部门以顾明兰二人并非本案适格原告为由进行驳斥,基于冠领律师充分的庭前准备,法院最终判决案涉强拆行为违法。但征收部门不服判决结果,以案涉房屋所有权应归宝红公司为由提起上诉。深受委托人信任的冠领律师继续接受委托,代理顾明兰二人应诉。
  二审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初建公司部分职工出具《证明》后,征收部门仍认为顾明兰、李华婷无法提供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该抗辩理由明显不当。
  其次,征收部门已将其余附房实际占有使用人均认定为权利人并达成补偿协议,依照“相同情况相同处理”的平等原则,在无其他相反证据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他人的情况下,案涉附房应认定为顾明兰、李华婷所有,征收部门应与二人协商补偿事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驳回征收部门的上诉,维持原判。冠领律师高效、专业的办案水平帮助顾明兰二人维护了权利。(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IP属地:北京1楼2024-07-25 16:27回复
    房屋所有权人在发布征收公告后去世,拆迁补偿还有吗
      “这住了大半辈子的房子,说要征收了,心里还真不是个滋味。”老人喃喃自语,粗糙的大手轻轻抚摸着树干。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在发布征收公告后去世,拆迁补偿还有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山东烟台的某个宁静村落,高先生的家是座质朴的农家小院。院子被石头墙围着,屋内陈设简单,墙上挂着高先生的全家福,照片里的人都笑得格外灿烂。高先生的父亲,今年91岁,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一辈子。当得知自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并发布公告后,老人的心中五味杂陈。他的眼神中既有对家园的不舍,也有对未来的迷茫。
      日子一天天过去,然而征收却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高先生和父亲在等待中度过了漫长的时光,就在这个时候,高先生的父亲突然因病离世,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高先生悲痛欲绝。
      “爸,您还没看到征收的结果,还没住进新的房子呢……”高先生跪在父亲的灵前,泪水止不住地流淌。料理完父亲的后事,高先生强忍着悲痛与征收方进行沟通。
      然而,征收方却冷漠地表示,由于高先生的父亲在征收尚未完成时去世,按照他们的规定,不再给予补偿。高先生听后,顿时瞪大了眼睛,心中的怒火“噌”地一下就冒了起来。“这怎么可能?公告都已经发布了,我们一直在等待征收,父亲也是满心期待着能有个妥善的安置,你们怎么能这样出尔反尔?”高先生涨红了脸,声音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
      《民法典》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高先生父亲的房屋等财产在征收范围内,虽父亲去世,但房屋作为遗产,其继承人有权继承与房屋相关的征收补偿权益。
      从民法典角度看,高先生作为父亲的继承人,对房屋的征收补偿权益享有继承权。征收方拒绝给予补偿,侵犯了高先生的合法继承权,与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相悖。高先生可依据民法典向征收方主张合法权益。若协商不成,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或相关部门判决征收方履行保障其合法继承权的义务。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房屋所有权人在发布征收公告后去世,拆迁补偿还有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IP属地:北京2楼2024-11-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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