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诗词吧 关注:1,049贴子:141,009

【关于诗词格律的一点看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转自国学论坛 自己 觉得很好 故转来大家一看


1楼2010-10-08 18:51回复
    “诗词格律”这个名称是谁最先用的,我没查清。但可以肯定,清末还没这个名词。有诗为证:
    汉唐格律周人意,悱恻雄奇亦可思。(康有为《与菽园论诗兼寄任公孺博曼宣》)
    “汉唐格律”是泛指汉至唐的诗词,“周人意”是指《诗》之意气。康有为是清末民国初年人,可见,原来虽有“格律”一词,但不是王力说的那个意思。
    《文镜秘府论》中说:
    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辨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文镜秘府论·论文意》)
    施蜇存说:
    用“格律诗”这个名词来表示唐代兴起的律诗,适恐怕是现代人开始的错误概念。在唐代人的观念里,格是“格诗”,即讲究风格的诗,也就是古诗;律是“律诗”,即讲究声律的诗,也就是近体诗。(施蜇存《唐诗绝句杂说》)
    施蜇存用了一个“恐怕”,我也用一个“恐怕”,恐怕就是王力篡改了诗词
    史中所说的“格律”,弄出了“诗词格律”这样一个名词。
    “格”本是规格、标准的意思,“律”则是规则、律条的意思。王力作《诗词格律》,用的就是“格”和“律”的本义,所谓“诗词格律”就是诗词必须遵守的规矩。所以诗词作品不讲究平仄声律、犯了孤平、有拗不救、对仗不工,有人就会飞来“不合规矩”、“破律”等指摘、嘲弄之言,即使没标律诗、绝句,也是如此。
    诗词真的有这样的规矩吗?
    南朝沈约提出八病说,主张讲究声律。刘勰在《文心雕龙》中、钟嵘在《诗品》中都否定了沈约讲究声律的创作路线,例如钟荣说:“口吻调利,斯为足矣。”沈约的八病说为人唾弃,没人再袭此说。
    唐初,沈(佺期)宋(之问)之流沿着沈约路线,讲究声律,遭到时人抨击斥责。
    皎然在《诗式》中说:“沈休文(沈约字休文)酷裁八病,碎用四声,故风雅殆尽。后之才子,天机不高,为沈生弊法所媚,懵然随流,溺而不返。”
    沈宋之流就是“天机不高,为沈生弊法所媚”的“后之才子”。
    沈宋之流也遭到李白、杜甫、白居易等诗词大家的坚决反对。
    李白说:“梁陈以来,艳薄斯极,体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据唐代孟棨《本事诗》)不难理解,“艳薄斯极”和“尚以声律”说的就是沈约到沈宋那股腐臭风气。“古道”是指古代的诗词创作道路,一不“艳薄”,二不“尚以声律”,李白以复古以大任。复古派人物还有陈子昂、张九龄等人。
    杜甫也是复古派。杜甫有《戏为六绝句》,都是论诗的,如下面三首:
    杨王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不薄今人爱古人,清词丽句必为邻。
    窃攀屈宋宜方驾,恐与齐梁作后尘。
    未及前贤更勿疑,递相祖述复先谁。
    别裁伪体亲风雅,转益多师是汝师。
    都表现了与李白相同的立场与观点。
    杨王卢骆,唐初四杰,走的是不尚声律的路线,受到沈宋之流的诋毁,杜甫予以痛斥。这种诋毁,与八病说一样,早被人唾弃了,只能从杜甫这首诗看个端倪。
    屈宋指屈原、宋玉,风雅代称《诗经》,“窃攀屈宋”、“亲风雅”,都表明了继承古代以抒情言志为要的创作传统。“齐梁后尘”和“伪体”,没有明指,如果不是指沈宋之流和律体又会是谁呢?
    与李白一样,杜甫也把复古立场运用到创作实践中,创作了许多千古不朽的新乐府,如三吏三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从军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作品。
    此后,白居易、元稹、张籍等人又联合开展了一场新乐府运动。关于新乐府,白居易在《新乐府》总序中说:“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这里既说明了新乐府的体裁特点,也说明新乐府继承了《诗经》“系意显志”的传统。“不系于文”,就是不讲究文采,更不讲究声律。
    再后来,“韩(愈)、孟(郊)崛起,力仿李(白)、杜(甫)拗体,以矫当代圆熟之弊。”(清代王轩《声调谱序》)“圆熟”正是王力辈所吹捧追求,李杜等诗词大家却视为弊病。
    凡此种种都说明,在唐代,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诗词格律”。如果说有,也就是李白、杜甫、皎然等人指责的小家作派。
    “诗词格律”既不是唐诗的规矩,也不是律体的规矩,而且自唐至清也少有人认之为规矩。
    崔颢有一首《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首诗前四句不符合“诗词格律”,有人称之半古半律。但这首诗不仅被称为律诗,而且评价很高。宋代严羽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灏《黄鹤楼》为第一。”(《沧浪诗话•诗评》)后代一直认同这个观点,明代杨慎说:“宋严沧浪取崔颢《黄鹤楼》诗为唐人七言律第一。近日何仲默薛君采取沈佺期‘卢家少妇郁金堂‘一首为第一。二诗未易优劣。或以问予,予曰:崔诗赋体多,沈诗比兴多。以画家法论之,沈诗披麻皴,崔诗大斧劈皴也。”(《乐府诗话卷10》)清代孙涛续也说:“严沧浪云:‘唐人七言律诗,当以《黄鹤楼》为第一。’”(《全唐诗话续编卷下》)尽管杨慎捧出沈佺期,却也不敢拿沈佺期的“格律”来否定《黄鹤楼》。
    


    2楼2010-10-08 18:51
    回复
      2025-05-12 05:58:45
      广告


      IP属地:河北3楼2010-10-08 19:08
      回复
        哥 咱能不能 卖力点撒


        4楼2010-10-08 19:16
        回复
          到底....什么是律诗?我凌乱了....这个到底想说什么?....我凌乱了


          IP属地:北京5楼2010-10-08 19:34
          回复
            就是 好的东西 不要管虾米子 格律 的意思 我喜欢
            嘿嘿
            这样我也可以写自度曲了
            嘿嘿
            你也可以不要管平仄 写古诗了 嘿嘿


            6楼2010-10-08 19:37
            回复
              不管平仄....我还是喜欢这个,不过懒的时候就乱写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北张扬十二声笑


              IP属地:北京7楼2010-10-08 19:44
              回复
                就是这样要的就是这样的感觉撒
                谁狂任谁狂 清风拂山冈
                谁笑任谁笑 明月照大江


                8楼2010-10-08 19:53
                回复
                  2025-05-12 05:52:45
                  广告
                  嘿嘿嘿嘿,又有偷懒的理由了


                  IP属地:北京9楼2010-10-08 19:55
                  回复
                    汗   啊 汗 懒吧 懒吧


                    10楼2010-10-08 20:08
                    回复
                      诗词种类一堆,随便啦^_^


                      IP属地:北京11楼2010-10-08 20:09
                      回复
                        但是我刚看了,好像有一段说要按照格律,有一段又说不需要按照格律啊·
                        汗·


                        IP属地:湖南12楼2010-10-08 20:10
                        回复
                          汗 好忙


                          13楼2010-10-08 20:12
                          回复
                            额·
                            我忙完了·
                            嘿嘿·
                            洗碗·
                            然后我就下了啊·
                            爱护视力,从小做起·


                            IP属地:湖南14楼2010-10-08 20:14
                            回复
                              2025-05-12 05:46:45
                              广告
                              谢谢楼主


                              15楼2010-10-08 20: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