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去应聘了一个乒乓球教练,去面试了一下球馆经理觉得我水平不太行,如果我真的想做这个需要签一个培训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是说由于经理觉得我水平不太行不能直接签劳动合同而是要先签“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大概如下:(我需要自愿在入职前接受球馆的培训同时交几千块培训费,培训多久协议里没有明说我问人说是大概培训个10天左右,培训完了他们评判我可以上岗了才会签劳动合同,如果正式上岗我必须要在球馆里干满10个月才可以把我交的培训费还给我,或者培训完了他们评判我不能上岗也会还给我。假如我正式上岗了10个月内自己离职拿不回我的培训费)。我问为啥要入职前就交培训费,他们说1我水平不够,需要培训才能上岗。2球馆以前遇到有人培训完了但是没有在球馆里任职他们觉得亏了。
想请问下法律人员协议里这些条款内容合法合规吗?我应聘了但是第一时间签的并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这种“培训协议”也合法合规?
想请问下法律人员协议里这些条款内容合法合规吗?我应聘了但是第一时间签的并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这种“培训协议”也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