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之间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欺凌,一是受到殴打、被别人用肢体暴力恶意攻击,二是被恶意取笑、嘲弄、侮辱、讥讽、贬低,三是被故意损坏书本、衣服等个人物品或财物,四是在网上被恶意传播谣言、诋毁、人身攻击,五是被恐吓、威胁、逼迫,被故意无视、被联合起来排挤。站在学校的角度,教书育人的老师对孩子的成长引导尤为关键,一方面可以走进学生内心的真实世界,另一方面发现“苗头”也可以及时制止。而校方也是需要认真担起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一环,针对不同的年级、性别、性格特点要有不同的方案,最大限度避免学生与学校之间的隔阂,被欺凌的同学能够勇于向老师说出来。引导同学们面对欺凌行为时,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处环境,机智、灵活地化解欺凌危险,牢记生命第一的原则,要在保障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勇敢说出来,向老师和家长、司法机关寻求帮助;鼓励同学们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在没有人身危险的情况下,要敢于报告老师或者主动阻止欺凌行为。
社会各界也需要对校园欺凌引起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履行政治监督职责,采取有效举措,督促教育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切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联合教育局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自我排查等方式,对各校欺凌现象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检查摸排,及时干预,及时处置,最大限度避免校园欺凌的情况发生。督促各校配合属地派出所开展摸排疏导和建立相关问题学生档案,确保掌握校园欺凌的第一手资料。
社会各界也需要对校园欺凌引起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履行政治监督职责,采取有效举措,督促教育局聚焦主责主业,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切实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联合教育局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自我排查等方式,对各校欺凌现象和苗头性问题进行检查摸排,及时干预,及时处置,最大限度避免校园欺凌的情况发生。督促各校配合属地派出所开展摸排疏导和建立相关问题学生档案,确保掌握校园欺凌的第一手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