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品:“预定售价:398元(定金100元)
现货售价:460元
【官方店铺全款预定可获赠隐藏特典一份】”
1、要求意向消费者支付超过商品价格20%的高额定金,甚至全款预购;
2、通过全款特典、高价现货的方式饥饿营销,引诱、逼迫意向消费者定向选择全款预购以获得完整商品,消费者实际丧失了对购买方式的自主选择权;
3、产品没有充分全面的实物演示保证产品质量,或有前序列产品佐证产品可靠性,所谓特典也未公布实际内容,消费者现阶段没有对商品的知情权。
4、非定制性商品却申明不退定金,结合第3点,即消费者在实际商品质量达不到合理预期,但又没有重大缺陷的情况下无法退订,财产安全无法保障,变相强买强卖;
综上,商家在产品质量不保证、产品内容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预售,通过单方面制定不平等的格式化条约,使消费者无法在真正知情、自主的情况下选购,转嫁经营风险,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
要求:商家在发布充分全面的实物演示和公布特典内容前下架该商品,或者修改销售条款和特典获得方式为预定价80元,预定带特典,取消全款预定,定金可按比例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