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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回)
    
     军师派我到剑阁出差,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还必须要去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而当时二哥子龙他们都有别的任务,于是便让我去。
    
         本来有一个向导兼随从,但出发前的晚上我恰好喝高了,而他又恰好在我身边唠唠叨叨的,于是第二天早上他满头绷带的去不成了,我只得单枪匹马的出发了。
    
         走了不远我就发现问题不对了,因为我不认识路,只知道剑阁在成都的东北方向,但具体走哪条路却一无所知。回去再让军师给我找个向导?不行,他又该拉长脸问:不是已经给你派了一个吗?我可不想再跟他辩论喝酒的好处和坏处了。管他呢,鼻子下不是有张嘴嘛,我一路走一路问,不信还走不到剑阁!
    
         顺着官道走了大概有半天的路,前面是小路了,而且是好多条,我便随便拣了一条走下去,没多远看到路边有个小茅草屋,心中大喜,便上前敲门。开门的是一个矮个儿,一脸麻子,见到我满脸堆笑地问:将军有何事?我开门见山地问他:知道往剑阁怎么走吗?
    
         麻脸矮个儿愣了一下:这个嘛……我是不太清楚,不过我家那头驴是从剑阁贩运过来的,估计它认识路。
    
         我心想,这叫什么事儿啊,人还不如一头驴知道得多。也罢,你的驴多少钱?我买下来让它带路。
    
         麻脸一脸的苦大愁深:将军,这驴我多少钱也不能卖,不是我为难你,实在是有苦衷的,我家里就指望这头驴拉磨做点豆腐。这方圆几十里又没有牲口可以买,你要买走了我一家老小可就没法活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奶奶个熊,不就一头驴嘛,老子又不是不给钱。可人家不卖又不能真的动粗,想了半天,嘿,有了。我对那麻脸说:小子,这样吧,我用我的马换你的驴,这样行了吧?
    
         麻脸大喜: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出了茅屋,我便上了驴背,你别说这驴虽然身材矮小,但走起来还挺稳当,最重要的是它认识路,不用我指挥,自个儿顺着小道屁颠屁颠地走了下去。
    
         眼瞅着天色变暗,我骑着小驴上了一个小山头,四下看了一下,发现山脚左边有一处炊烟,于是便一拍驴屁股朝那边走去。
    
         走近了看见一户人家,开门的是一老头儿,我掏出一块碎银子说:我今晚在这儿打个尖,你去准备点饭菜。老头儿接过银子连声说:可以可以。老头儿手脚挺麻利,一会儿功夫就把饭菜弄好了。
    
         吃饭的时候老头儿问我:将军这是往哪儿去啊?我说我去剑阁。老头儿奇怪地看着我说:去剑阁你怎么走到这里来了?将军你走错路了。我说:不会吧?我可是跟着驴走的。老头儿一个劲地摆手说:错了,你这样走就是走一个月也到不了。你相信我,我年轻时没少去剑阁,前几年身子骨好的时候还去过一次呢。
    



28楼2010-09-30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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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听大怒,这死驴子,居然领我走错路,随手抄起跟棍子我就要出去打它,老头儿连忙拦住我说:你跟一个畜生计较什么呀。你别急,我倒有个法子能让你去剑阁。我大喜:快说。老头儿对着里屋喝了一声“阿黄”,一条大狗从里面蹿了出来,老头儿摸着狗头对我说:这条狗跟我相依为命十几年了,它肯定能领你去剑阁,不过条件是你得把驴留下,因为我有时要往山那边运点木炭什么的,以前都是阿黄帮我。
        
             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驴子既然不认识路要它也没用。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我便起身赶路,老头临走前搂着阿黄耳语了几句,那狗竟然跟听懂似的不住地点头。我把干粮行李什么的挂在矛上,扛着矛跟着狗一路走下去。
        
             阿黄看起来还真是认识路,一溜小跑几乎没有停顿,幸亏我体力好,否则还真跟不上它。快到中午的时候,来到了一个小村庄,阿黄走到一家门口,竟推开虚掩的门径直进去了,我觉得有些奇怪,就跟了进去,进门一看,一个妇人立在那里,阿黄竟然围着蹭来蹭去的显得很亲热.
        
             妇人见到我居然也不奇怪,低头对那狗说:阿黄,这个人是你领来的吗?我更加纳闷,就问道:你认识这条狗?那妇人说:是呀,这是我公公的狗啊,它怎么会跟你在一起呢?我恍然大悟:哦,原来这是那老头儿的儿媳妇。于是便把经过一五一十地跟她说了,她听罢笑道:原来如此,此处离剑阁不远了,将军赶紧赶路吧。
        
             可阿黄居然不肯走,我怎么撵它都没用,总是围着那妇人转圈,这下连那妇人也为难了,她说:平日里都是公公调教的,我也没办法指使它。
        
             正在我束手无策的时候那妇人又开口了:将军莫慌,奴家保证能让将军顺利到达剑阁。说罢进了柴房,不大功夫抱出一只鸭子来,对我说:将军要是信得过奴家,就让这鸭子给你带路好了,慢是慢一些,但跟它走绝对没错。
        
             鸭子居然也能带路?我长这么大没经历过这么荒谬的事,但眼下实在没招,心一横,也罢,总比我一个人摸黑走强。于是便赶着鸭子上路了。
        
             那鸭子摇摇摆摆地前面走着,我满脸无奈地在后面跟着,越走越觉得窝囊,正懊恼呢,忽然从旁边树林里窜出一只红毛狐狸,叼起鸭子就跑,我愣了一下,大喝一声拎着矛就追。
        
             那狐狸本来行动快捷,但叼着鸭子就跑不了那么快,时不时地还得放下鸭子歇会儿,一直跟我保持着一段距离。也不知追出去多远,前面有个小树林,狐狸噌的钻进去了,我跟进去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别提多上火了,鸭子没了我怎么去剑阁啊?
        
             从树林里出来,我眼前一亮,前面居然是一条官道,路边还有个界石,上面写着两个大字:剑阁。当时我那个心花怒放啊,这真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在剑阁办完事,他们派人把我送回来。回来后我跟军师他们说起这一路上的经历,把他们笑得前仰后合,魏延捂着肚子说:马换驴,驴换狗,狗换鸭子,你个笨蛋被人耍了还不知道。我摸着脑袋想了半天说:不管怎么样,我最后还是到了剑阁啊。
        
             军师晃着扇子说了一句:只要目的达到,手段就是正确的。
    


    29楼2010-09-30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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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9 11: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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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回)
          
           二哥最近在看《战国策》,而且是古装本,边上还要有个士兵替他捧着那厚厚的一摞竹简。二哥看得津津有味,不时的击节赞叹。我觉得纳闷,就过去问他有什么好看的。
          
               二哥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就放下书给我讲荆柯刺秦王的故事。这个故事我以前大略也听过,但没二哥讲得这么生动详细,我也听得如痴如醉。当讲到风萧萧易水寒时我血脉赍张,当讲到荆柯掷剑不中时我们俩一起拍着大腿惋惜。
          
               听完了以后我隐隐觉得某处不妥,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于是便问二哥:那秦武阳不是一个勇士吗?十二岁杀人于市,世人莫敢直视,为何却在殿前尿了裤子?
          
               二哥摸着那一把视为珍宝的胡子,良久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恰好魏延来了,于是我便问魏延,魏延想了半天憋出一句:他是不是尿急啊?
          
               我们三人一起去问子龙,子龙笑着说:三哥这问题问得好啊,一般人还真不会往那方面去想。要说这秦武阳也不应该是怕死啊,既然决定去了,自然是抱着必死的心态去的,无论成败都不免一死。但为何不学荆柯大义凛然留个千古侠名呢?实在是越想越想不通啊。
          
               最后我们还是去了军师那里,军师沉吟了片刻,说了一句:武阳并非畏死,而是畏势。
          
               这话一出口我们几个人都面面相觑,何为畏势?军师接着说下去:秦武阳只是一个小混混,浪迹于下流社会里,以勇力欺人,在那个阶层里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勇士。但到了秦王殿上,面对文武百官以及君临天下的始皇,在一种强大的“势”的压迫下,他的精神垮掉了。
          
               我猛然想起了曹孟德,曹操当年曾怀宝刀去刺杀董卓,却迟迟未敢下手,终于还是跑掉了,是不是也是畏势呢?
          
               军师长笑一声说道:曹孟德当年若真是下了手对咱来说却是好事,不过对他自己来说,却也只能落得个乱刃分尸,何来如今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威风啊。
          
               停了片刻,军师又说:当年孟子去见齐宣王,宣王说:“寡人有疾,寡人好勇”,孟子说:“王请无好小勇。夫抚剑疾视曰,‘彼恶敢当我哉’!此匹夫之勇,敌一人者也。王请大之!”,其实说起来,无论是荆柯刺秦王还是曹操刺董卓,都只是匹夫之勇而已。
          
               听完军师的话后我们都默然无语,晚上喝了点酒后我忍不住想:二哥、我、子龙、魏延,我们几个整日驰骋于疆场,又何尝不是逞匹夫之勇呢?都说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天下众生又有几人不是被人摆布的棋子呢?
          
      


      30楼2010-09-30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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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回)
            
             魏延在跟他的手下们喝酒聊天,我也过去凑热闹。酒过三旬,魏延出了个题目,答对的奖励一个鸡翅膀。题目是这样的:大象有几条腿?
            
                 由于在座的士兵大都是北方人,而且既然出来当兵也肯定不是富裕的主儿,因此他们的回答都很可笑,竟然异口同声地回答是两条腿,有一个士兵居然回答是三条腿,我差点没笑背过气去。可没想到魏延居然把鸡翅膀给了那个回答三条腿的士兵,在我疑惑的时候,魏延解释到:他的答案虽然也不正确,但却最接近于正确答案。
            
                 原来有些时候你的回答未必正确,只要比你的敌人更正确一点也就相当于正确,这让我忍不住想起了周公瑾。周瑜妙计火烧赤壁,让曹操八十三万人马片甲不留,天下闻名。后来军师曾专门点评过赤壁之战,他说周瑜此战一共用了三条计策,都不是上策,但却都成功了。
            
                 首先是蒋干盗书这一计,太多的破绽。试想周瑜如此谨慎小心之人焉能大意到将重要文件放在明处?江东大营把守森严蒋干盗书后又如何能来去自如?最不可思议的是曹操见书后居然连审问都没审问就将蔡张给斩了,按说蔡张二人乃是水军都督,掌握兵权之人,上来就杀也不符合曹操的性格。但这么多破绽居然也成功了,并非是周瑜计策高明,只能说蒋干和曹操配合得好,一个太愚蠢,一个太糊涂。
            
                 第二计是黄盖的苦肉计,两军对垒带兵反戈者古往今来有很多,但大都是或斩主将或献城池或作内应,如黄盖这种在月黑风高之时带兵投诚者摆明了是突袭嘛。
            
                 第三计最荒谬,是庞士元的连环计。把船首尾相连,拿大铁环拴上,稳是稳了,但那还叫做船吗?移动都不方便,如何打仗?曹操手下那么多名人智士,难道只徐庶一人看出来了吗?非也,曹操当时正是踌躇满志,有点得意忘形的意思,从错斩蔡张也看得出来。聪明人在这个时候都顺着他的意思来,象刘馥那种傻鸟也只能落得个被一槊刺死的结局。曹操本非心躁气浮之人,但或许是因为双方实力相差过于悬殊,又或许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军师到最后说了一句,周瑜这小子运气真好。子龙后来偷偷跟我说,这话里透着好浓的酸味啊。什么酸的甜的我却品不出来。
            
                 周瑜死了以后军师很开心,破例喝了点酒,给我们讲了一个笑话,跟开头魏延的那个有异曲同工之妙。说有两个人去打猎,不巧遇到一只老虎,其中一人便将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扔掉,把鞋子也脱掉了。另一人说:没用的兄弟,你就是光着膀子也跑不过老虎啊。前一人答道:我没想跑过老虎,只要跑得过你就可以了。
            
                 跑得过你就不会死,三条腿就有鸡翅膀吃,在特定的环境中,你不用做的很完美,只要比你周围的人好一点点就足够了。
        


        31楼2010-09-30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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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回)
              
               身为一员武将,我可以算得上是身经百战了。要说这两军对垒,甭管谁的兵多谁的兵少,只说单挑的话我跨下马掌中枪还没服过谁,只除了一个人——吕布。
              
                   吕布外表上看起来跟子龙有些相像,略微比子龙高大一些,但绝不是我和许楮这种凶神恶煞型的。乍一看,相貌堂堂,仔细一瞅眉目之间的那股杀气却不由得让人吸一口凉气。
              
                   吕布自幼父母双亡,在很小的时候被一位世外高人收养,并传授了他一身武艺,再加上他天赋异秉,出道以后很快便名震天下。虎牢关那次,我们哥仨没占到便宜,回来以后二哥曾经紧锁眉头说了一句:今日始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其实这又何尝不是我想说的呢。
              
                   但我佩服吕布的只是他的武艺,说到做人,他却是我这辈子最不服气的一个人。
              
                   在这乱世之中,只要你有能力想出人头地很容易。吕布最早找的一棵大树是丁原,做贴身保镖。丁原当时是荆州刺史,对吕布非常器重,认他为义子,二人以父子相称。谁知好景不长,董卓当权的时候,与丁原不合,于是用一匹赤兔马收买了吕布,后来吕布一刀砍下丁原的脑袋,反身投靠了董卓这棵更大的大树,好笑的是二人仍以父子相称。
              
                   董卓为人骄横傲慢,众诸侯暗藏反心,形式岌岌可危的时候,吕布又一次挺身而出,跟杀丁原一样,轻车熟路,依旧是一刀拿下。不同的是这次是为了一个女人而不是一匹马。
              
                   再后来,吕布四处乱窜,之后又投靠了袁绍,最终在白门楼被曹操给杀了。杀之前曹操曾经问过大哥的意见,大哥让他想想丁原和董卓,于是曹操便不再犹豫。
              
                   军师经常说,尊重天地君亲师是人和禽兽最基本的区别。我是个粗人,不懂得那么多礼节,但天地君倒也罢了,尊重亲和师却连我都丝毫不敢马虎。而吕布连杀两位义父,当真连禽兽也不如。
              
                   有时候我真的无法理解吕布的做法,因为我无法想象一个人竟然可以坏到如此地步。子龙对我说,其实人生下来跟其它动物一样,都是自私残暴的,这跟水往低处流是一个道理。但人之所以为人,主要是后天的教育和环境的影响,一般人做任何一件事潜意识里都有一个对和错的概念,人一般都朝着对的方向努力,但有一点,就是他认为是对的事情未必是世人所接受的。因此,这个世界上可以有很多奇怪的人,做一些奇怪的事。
              
                   子龙的话说得我呆呆的,我忍不住想我以前做过的事,似乎每一件我都认为是正确的,但事实上呢?有些问题想着想着会让人脊背发凉,还是去喝酒好了。
          


          32楼2010-09-30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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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回)
                
                 早上起来照镜子时猛的发现双鬓已有了些许白发,于是知道自己确实是老了。
                
                     军师说人变老的标志之一是开始唠唠叨叨,之二是开始怀旧。我虽然还没怎么唠唠叨叨,但有时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却忍不住回忆一些以前的事,往事无论是喜是悲,想到最后总有一丝淡淡的惆怅。
                
                     我承认我一直是个笨笨的人,很多读书人的道理我都想不明白,而且我也没打算去弄明白。
                
                     我的前半生是在昏昏噩噩中度过的,能记起的事少得可怜,但我那时却很快乐。我的父亲是个酒鬼,他有时喝多了会把我抓过来饱揍一顿,在很多人眼中或许他不算是个好父亲,但在他死后的很多年里我竟然经常会怀念他的拳头。我的母亲和其他所有母亲一样都是那么善良伟大,我现在经常会想起她,但却记不清她的模样。有时在路边偶然看到一个老妇便会把她的面容安到母亲身上。他们说记不住母亲的长相是件很可耻的事情,或许他们说的对,但我想我的母亲会原谅她的儿子,因为这世界上倘若只有一个人了解我的话,那就是她。
                
                     我说过我童年能记起的事很少,除了父亲的拳头之外,就是母亲的话了。母亲虽然没读过书,但她总能用一些浅显的话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比如有次她买了十只蛋放在炕上孵小鸡,我非常兴奋,经常翻开棉被的一角偷偷的看,希望能看到小鸡破壳而出的样子。我对母亲说,过几天我们就会有十只小鸡了。母亲却淡淡地回了我一句:在没有孵出之前,不要计算小鸡的数量。
                
                     事实上最后我们一共只孵出了六只小鸡,于是母亲的这句话让我记了一辈子。在后来带兵打仗的时候,或者我们兵少将寡占尽劣势,或者我们兵精将广处于绝对优势,但我都丝毫不敢气馁或者骄傲,因为我知道不是每只蛋在二十一天后都会孵出小鸡来,有很多事情光看开头是猜不到结尾的。
                
                     母亲还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她说:拳头大不一定有理,但拳头小一定没理。我小时侯由于脑袋不灵活,经常被人取笑,气极了我便冲过去狂打一顿,有时候是我打赢了,但更多时候是他们一拥而上把我打得鼻青脸肿,母亲对此一直视而不见,在我被打得最惨的一次的时候她说了这句话。从那天起我象牛一样的锻炼身体,直到有一天我发现我的身体也象牛一样的强壮,而那些以前欺负我的人却好象突然消失了,反而我身后经常跟着一群半大小子,整日里飞哥长飞哥短的叫着,比叫他爹都亲。
                
                     
                
                     后来我慢慢的长大,经历过很多事,接触过很多人,我越来越发现,其实有很多道理并非只有圣人才说得出来,每个人对于生存都有他自己的哲理,只是他们或者不说,或者说了你也没在意而已。或者可以这样说,对于某个或某些个人来说,其实每个人都是圣人。
                
            


            34楼2010-09-3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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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
                  
                   魏延新得了一匹马,样子很雄伟,他很得意的牵来向我显摆。我一直对马这种动物有好感,于是便借来溜溜。
                  
                   这马的脚力的确可以,我骑得起劲,不知不觉已经出了成都城,沿着官道跑了一会我顺势插到了一条小路上,往前跑了大概一柱香的时间,我勒住了缰绳,翻鞍下马,见那马呼吸均匀神态自若,不由得暗暗赞叹。
                  
                   牵着马往前走了几步,忽见前面树林之间露出一个屋角,于是便朝那走了过去。走近了发现是一个小道观。
                  
                   推门进去,真的是一间小道观,里面除了一张供桌之外几乎没有别的东西,甚至连个神像都没有,只一个牌位,上书“太上老君混元上德皇帝”几个大字,牌位前有个小香炉,里面连点香灰都没有,更别说香了。墙角到处都挂满了蜘蛛网,如果不是地上蹲着一个道士的话我还以为这是一座废弃了的道观呢。
                  
                   说到这个道士,着实有点奇怪,我自进门来他始终背对着我竟然没有回头,我忍不住走过看他到底在做什么。
                  
                   走到他正面,发现他面前摆着一个小火炉,里面有几块红红的木炭,道士双手各持一串东西在火上面烤着,你猜他在烤什么东西?反正当时是吓了我一跳,他居然在烤大蒜!我见过烤羊的,烤鸡翅膀的,烤馒头片的,却从未见过烤大蒜的,今儿是开了眼界了。
                  
                   眼瞅着两串大蒜已经变成金黄色,除了散发出一股浓重的蒜头味以外,还有一股奇异的香气让我的食指蠢蠢欲动。就在这时,那道士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
                  
                   道士长的很普通,瘦,个不高,站起来不会超过五尺,稍微有些驼背,年龄应该在六十左右,长的其貌不扬,很多人喜欢把这种人的相貌比喻成风干的核桃,而他看起来更象个被砸了一锤子,不,是砸了两锤子的核桃,因为他的两颊深深的陷了进去。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很浑浊,几乎分不清黑眼球和白眼球,然而他看我那一眼却精光暴露,让我浑身一震。
                  
                   道士的脚边有个罐子,里面有把小刷子,他拿起来往蒜上抹了点什么东西,随后递了一串给我,我楞了一下伸手接过来,咬了一口,清香扑鼻,真没想到大蒜居然也能烤出如此味道!我连声赞叹好吃好吃!
                  
                   道士眯着眼吃另外一串,突然冒出一句话:将军你的眼睛很大。
                  
                   我又楞了一下,不明白他到底要说什么。
                  
                   道士又接了一句:眼睛大只有一个好处。
                  
                   我含着一口大蒜没咽下去,等着他继续往下说,他却住口不说了,自顾自的收拾火炉了。
                  
                   我又等了一会,见他依然没有说的意思,于是忍不住开口问道:道长,你刚才说的眼睛大只有一个好处,到底是什么好处?
                  
                   道士似乎盼望这句话很久了,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继续卖着关子:你真的想知道吗?
                  
                   我的火噌的一下就上来了,过去一把薅住他的领子,喝道:***的要说就快说,少在这给老子卖弄!
                  
                   道士显然对我的举动没有预料,吓得脸色苍白语无伦次:我说我说,您先把我放下来。。。。是这样的,眼睛大的好处呢,是我经过几十年的观察得出来的,藏在我心中很久了,我从没对任何人说过,今天在这里与壮士幸会,乃是莫大的缘分,因此我决定把这个秘密告诉你,可是。。。。您不会告诉别人吧?
                  
                   我真想朝他那张核桃脸上打两拳让他变成杏仁脸,瞪了他一眼骂道:少罗嗦,快点说!
                  
                   道士环顾了一下左右,把嘴凑上来,在一股浓郁的蒜愁味中我听他一字一顿的说道:记住,眼睛大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眼皮也大。
              


              35楼2010-09-3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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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飞流水帐 - 三十四
                     
                     大哥近日心血来潮,见什么好什么,自己经常说什么人生苦短啊时不我待啊之类的话。
                    
                     先是跟着军师练了一阵子书法,说是可以修身养性,一时间满院子里都贴着他的作品,跟小孩儿的尿布一样。谁知不到半个月他便放弃了,理由是书法这东西过于沉闷,容易消磨人的斗志。
                    
                     后来他又找到二哥,准备练练大关刀,这次的理由充分得很,全民健身强身健体嘛。二哥一向是个认真的人,见大哥要学,把看家底儿的招式都拿出来了,大哥穿一身短打,手持一把木制的大刀,俨然一副看家武师的造型,在演武厅内拉开架式,一招一式的倒颇有些大家风范。这次坚持的时间比较长,将近有一个多月,后来那股子劲头过去了,便不再去找二哥练武了。二哥却也实在,两天没见大哥来练刀,主动登门去找他,大哥支支吾吾地推说自己身体不适近日犯了痔疮才搪塞过去。后来子龙把这个故事的结尾又演义了一句,说二哥出得门来,仰天长叹了一句:唉,可惜了如此一个练武奇才啊!
                    
                     最近这阵子大哥开始养鸟,要说起来这事还是魏延给惹的。有一天魏延骑马去山上溜圈,回来以后便带了一只鸟,这鸟我们都不认识,蓝脊背红翅膀,头顶一撮白毛,尾巴却又是黄的,叫起来千折百回,煞是好听。大哥见了喜欢得紧,命人精心打造了一个笼子,每日里亲自喂食喂水,连上朝都随身携带,简直比亲生儿子还要宝贝。
                    
                     我对大哥养鸟没什么看法,我一直比较担心大哥会来找我学丈八蛇矛,后来他终于也没有来,看现在他养鸟养得过瘾,想是他习武的兴致已经过去了吧,私下还有点庆幸。
                    
                     忽有一日,都快半夜了,马超气喘吁吁地来到我房间里,面色苍白。进门后他见左右无人,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东西放在桌子上,我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原来竟然是大哥的那只鸟,而且浑身脏兮兮的已经死了!我忙问这是怎么回事。马超紧张得声音发颤,说了好半天我才明白。原来马超家里养了一只猫,晚上马超要睡觉的时候发现猫在玩一个东西,过去一看,玩的居然是大哥的鸟。你说现在怎么办,你说现在怎么办?马超在我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
                    
                     怎么办呢?我挠着头想了半天,如果是我呢,我就去对大哥说实话,猫干的又不是你干的嘛,大哥又不能对一个畜生怎么样。不行,绝对不行!马超断然回绝了这种方案。主公即使嘴上不说什么,但难免会对我有所记恨。
                    
                     那你说怎么办?我是想不出再好的方法来了。我双手一摊。
                    
                     有了!马超忽然面上一喜,七手八脚的开始忙活,先弄来一盆水,把鸟放进去洗刷了半天,然后用毛巾仔细地擦干,又用梳子把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然后对我说,三哥,我趁天黑把鸟偷偷放到大哥的窗下,这样大哥只会想到或许是鸟从笼里逃掉不小心撞到窗户上死掉了,你说这个主意怎么样?
                    
                     好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看起来马超的确比我聪明得多啊。
                    
                     第二天,天还没亮,忽然听到外面大呼小叫的,我连忙披上衣服出去,却见一群人围着大哥,大哥手里拿着那只鸟,嘴上喊道:见鬼了!见鬼了!昨天晚上它死了,我亲手把它埋在后山上,今天它竟然整整齐齐的躺在这里……
                    
                     的确是见鬼了,不过我却知道那个鬼是谁,我强忍着笑回头看了一眼马超,只见他张大了嘴巴,伸着舌头,活象个吊死鬼。
                    
                     还是军师的那句话正确,用错误来掩盖错误的话,得到的或许只是荒谬。
                


                38楼2010-09-30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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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9 11: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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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许庶来,忍不住想说说杨修。
                      
                           杨修算是曹操杀的人之中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了。我忍不住央求军师把他的故事讲来听。
                      
                           杨修官不大,是一个主簿,也就是一个文书。平日里也就负责写个字整理个文件什么的。按说他一没有造反乱上,二没有违法乱纪,三没有损兵折将,也就是说因为他位低言轻,
                       
                       
                       所以他连犯大错误的机会都没有。他的死完全是这小子咎由自取的。
                      
                           杨修祖上世代为官,他父亲是太尉,可谓位极人臣,当时的太尉跟丞相是平起平坐的,一个管行政一个管军事。杨修自幼聪慧,远近闻名,加上身份显赫,所以免不了一个“骄”字。
                      
                           一个从小在别人的赞扬声中长大的人,修为好的话那叫自信,修为不好的话就叫虚荣了。
                      
                           杨修的虚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屡次在人多的场合中抢曹操的风头。其实要说论起猜谜对对机敏反应之类的,杨修那是远胜于曹操,可关键的问题是你和曹操又不是同班同学,位置没摆对。抢曹操的风头无疑是抢自己的饭碗,当然弄到最后抢了自己的脑袋更是意料之外的事了。
                      
                           还有一个原因是杨修不会说话,在很多时候有些话是不能随便乱说的,或许说者无心,但听者有意。为此军师讲了一个笑话:旧时年关,有人在家设宴招待帮助过他的人,一共请了四位客人。时近中午,还有一人未到。于是自言自语:“该来的怎么还不来?”,听到这话,其中一位客人心想:“该来的还不来,那么我是不该来了?”,于是起身告辞而去。其人很后悔自己说错了话,说:“不该走的又走了”,另一位客人心想:“不该走的走了,看来我是该走的!”,也告辞而去。主人见因自己言语不慎,把客人气走了,十分懊悔。妻子也埋怨他不会说话,于是辩解道:“我说的不是他们”。最后一位客人一听这话,心想“不是他们?那只有是我了!”,于是叹口气,也走了。杨修便跟笑话里的主人似的,经常说一些自以为一点错误没有的话,但没想到曹操却也同笑话中的客人似的,总觉得他的话刺耳。说到这里军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最近国人猜疑的风气愈来愈重,这其实是一个民族的悲哀啊。
                      
                           杨修最后是死在所谓的“鸡肋”上,其实在曹操眼中,杨修还不如一块“鸡肋”。或许弥衡算得上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至于许攸则接近于一条鱼,味道不错,丢了也可惜,但就是刺多了一些。杨修嘛,可以说是食之无味,弃之亦不可惜。要说起来,以他做的那些事说的那些话,曹操能忍他到现在,的确也不容易了。
                      
                           但是杨修聪明啊!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军师白了我一眼,他那叫聪明?他那只能叫小聪明!离真正的聪明差十万八千里呢。
                      
                           小聪明?我小声嘀咕着,小聪明也总比我这种笨人强啊,至少不吃亏。
                      
                           军师怔怔的看着我,说了一句:吃亏才是真正的大聪明。
                      
                      
                      
                  


                  41楼2010-09-30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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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回)
                        
                        
                         我们取了西川之后,基本上可以喘口气了。在此之前我们东奔西跑的,今天借你一块地儿,明天再借他一块地儿,当然借了的一般都要还,也有不还的,比如荆州。
                         
                         
                        
                             目前魏、蜀、吴天下三分的轮廓已经出来了,一切都朝着军师早年的预言发展。这其中魏国的形式最好,兵精粮足,曹操又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而吴则主要靠长江这道天然的城墙保护,至于蜀国目前则是最不稳定的,由于我们刚进来,民心还未定,况且东有张鲁雄居汉中,北有曹操虎视耽耽,惟一能依仗的就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前几天得到消息说曹操西征,收了张鲁,取了汉中。当时整个蜀中上上下下一片喧哗,因为汉中与西川唇齿相依,曹操取了东川,势必挥鞭西下。一时间兵士们都自动的开始磨枪擦剑,老百姓则议论纷纷,心细者已经把家中贵重物品打包,随时准备撤退。
                        
                        
                             大哥眉头紧锁,就连军师也面色沉重,下令各关口将士做好备战准备,一直以来无论情形多么危急军师似乎都是谈笑自若的样子,可这次看起来事态的确有点严重。
                        
                        
                             又过了几天,探马来报,曹操按兵不动,似乎没有进军西川的想法。军师有点纳闷,挥手让探马再去细查,然后自语道:莫非这是曹贼的欲擒故纵之计?
                        
                        
                             三日后,探马又来报,说曹操确实不想进攻西川,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曹操取了汉中之后,司马懿、刘晔等都力谏曹操发兵攻打西川,但曹操却说了一句:“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耶?”
                        
                        
                             这句话里有个典故,军师讲给我们听,当年光武帝平定陇西后给部下的信中写到:我们不应该得到陇西就满足,还要进一步收取蜀地。于是流传下来叫做得陇望蜀。而其实曹操取的汉中比陇西距离蜀中的距离更近一些,他却不“复望蜀”,当真出人意料。
                        
                        
                             军师忽然嘿然一笑说道:曹阿瞒当真把自己比作光武帝了。说罢摇着羽扇哼着小曲走了,留下我们一帮人大眼瞪小眼。
                        
                        
                             时隔多日之后,军师在一次宴席上又提起了这件事,他分析了一下曹操为什么不发兵西川,原因有二,一是他对我们还是有顾虑的,他担心万一攻不下来,损兵折将不说,更有孙权在江东等着坐收渔翁之利。二是他说的那句人苦不知足乎?也就是说曹操或许真的有点知足了。
                        
                             曹操会知足?谁相信呢?
                        
                        
                             很多年以后,我们一次次的攻打魏国,收复了汉中大片土地,曹操当真一次也没主动进攻我们,一直到他病死。
                             军师说:曹孟德做了很多让我瞧不起的事,但他却也有很多让我十分佩服的地方。
                        
                    


                    42楼2010-09-30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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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回)
                          
                          
                           小时侯偶尔有一次吃了一支冰糖葫芦,感觉好吃得不得了,忍不住想,以后有了钱,一定把满屋子都堆满糖葫芦,一天吃一百支。
                          
                          
                               现在我的确有了钱,可偶尔买支糖葫芦回来,却怎么也吃不出小时侯的味道。东西其实没变,只不过物是人非事过境迁罢了。
                          
                          
                           当年我兵败小沛,月黑风高,四面受困,只得自行杀出一条血路前往芒砀山。乱军之中我以矛开路,杀得兴起,待冲出包围才觉得大腿湿乎乎的,用手一摸全是血,不知道被谁捅了一枪。当时也顾不了那么多,从战袍上撕下一条布绑在伤口上,依然打马前行。
                          
                          
                               待走到第二日的中午,我又累又饥又渴,伤口开始发麻,眼前金光灿烂,远远看到前面似乎人影晃动,我大叫一声伸手去摘矛,眼前一黑,就此人事不知。
                          
                          
                               醒来后见一大婶,慈眉善目的,见我醒了,她起身端了一碗东西过来,说道:将军,起来喝点东西吧。我挣扎着坐起来,发现我的伤口已经被很细心的包扎好了,接过碗来一看,是一碗莲子粥,一仰脖,咕嘟咕嘟喝了下去,入口嫩滑香甜,只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叫道:再来一碗!大婶似乎面有难色,拿着碗转身出去,一会儿工夫回来了,我接过碗来没有一饮而尽,这么好的东西,我得慢慢品尝,于是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咂着,却发现味道虽然还是刚才那味道,但却稀了很多。这时大婶说了一句话让我受用一辈子的话:好东西就那么多,要想再多,便只能稀释了。
                          
                          
                               很多年来,我把这句话说给很多人听,每个人都深有感触,但每个人的感触却都不一样。
                          
                          
                               我说给魏延听,魏延正在吃饭,他听完以后没吱声,夹起一块腊肉放嘴里慢慢地嚼,然后说,最早来蜀中的时候,觉得腊肉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后来我们住在这里不走了,上顿下顿的吃,现在便有味同嚼蜡的感觉了。东西虽然没稀释,但自己的感觉却稀释了。
                          
                               我说给子龙听,子龙刚甩了三十七号,正在寻觅三十八号。听完我的话,他神情黯淡地说,其实我早就知道,我一直都知道,稀释到最后就跟白水一样,没有甜蜜,没有激情。但最起码这样让我看起来不孤单,三哥,也许你永远都无法理解,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子龙的眼圈有点红,我知道他又想起遥远的地方的那个遥远的人来了,于是起身悄然离去。
                          
                          
                               说给军师听的时候他正在房顶上看星星,我顺着梯子爬上去跟他并排坐着。军师说:翼德,你看天上那些星星。我抬头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就那么一堆亮点有什么看头啊?军师笑了,所以说,好东西都是相对的,你所谓的好东西别人也许不以为然,但别人的好东西你或许也觉得不值一钱。我们大多数人穷其一生都在追寻着别人眼中的垃圾,想想的确有点可悲。但这个过程让你感到愉悦便是好的。说到最后,军师忽然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唉,这个月我已经是第八次上来看星星了,她已经二十多天没跟我吵架了……
                          
                          
                               大哥散步的时候我说给他听,他忽然停下来,指着前面的一棵桃树对我说:三弟,还记得当年的桃园结义吗?那时我们三人意气风发,一心想上报国家,下安黎民。上马杀贼,下马吃肉,何等的快意!可事到如今,我们的地盘大了,势力强了,却没了以前的那种理直气壮。有时候我经常不明白自己现在到底在做什么,国不为国,君不为君,百姓依然在煎熬,离我们的初衷愈来愈远。你得到一些东西的时候必然要失去一些东西,这或者也就是所谓的稀释后的好东西吧。只有二哥听完我的话没有说话,什么也没有说,他就那么坐着,看着窗外,无欲无求的象一尊佛像。
                          
                      


                      43楼2010-09-30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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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回)
                            
                            
                                 今天又去听二哥讲列国故事,二哥说,列国时代有很多人都跟禽兽一样,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吴起杀妻求将,说吴起当年在鲁国当差,当时齐国讨伐鲁国,吴起想做大将军带兵迎战,可鲁国国君嫌他妻子是齐国人,怕吴起到时候变节,吴起居然回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拿着人头去见国君。另一个例子是易牙煮婴,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厨子,做菜非常好吃,有一次齐桓公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
                            
                            
                                 我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安。
                            
                            
                                 当日芒殇山兵败的时候,大哥也东奔西跑的,有一日到了一个村庄,投宿在一个猎户家中,这个猎户就是刘安。刘安见大哥来了,慌忙准备饭菜,端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大哥当时已经饿了好几顿了,狼吞虎咽之后,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是狼肉。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时候,去后院牵马,忽然发现一个妇人躺在厨房里,已经死了,两个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于是惊问这是什么人,刘安老实交代说这是他妻子,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
                            
                            
                                 大哥事后说他当时感动得哭了,可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首先得吐了。
                            
                            
                                 要说吴起杀妻是为了求将,易牙煮婴是为了讨好君主,按常理来看,刘安杀妻也是为了讨好大哥,以便取得点功名利益,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事或许只有我和孙乾知道。当日大哥终于遇到了曹操,把此事一说,曹操也很震惊,于是派孙乾拿了一百两黄金给刘安送去。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个人,于是跑去找孙乾问起当时的情景。孙乾听我提起这个人,忽然有些紧张,我觉得不太对头,于是便连哄带吓,孙乾对我说了实话。
                            
                            
                                 原来当日孙乾来到那个村庄,恰巧刘安不在,据说上山打猎去了,跟村民随便聊起来,才知道刘安根本不是为了大哥而杀妻的。此人是个烂酒鬼,喝点酒就对妻子非打即骂,后来有次下手重了点,失手将妻子打死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哥恰好来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割了妻子的肉来孝敬刘豫州。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说起来失手打死妻子总比故意杀死要好一些,后来割肉就权当废物利用了。
                            
                            
                                 那后来呢?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后来?孙乾脸上又显示出扭捏的样子,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一百两黄金我也自己留下了。
                            
                            
                                 啊?你贪污了?
                            
                            
                             三将军,你有所不知,我虽然不才,可却生了八个孩子,加上老母妻妾,当时的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啊。
                            
                             八个孩子!他还真能折腾,瞧他那小干巴样还真有两下子。我临走的时候嘱咐孙乾:好好干,多赚点银子,否则小心哪天你家揭不开锅,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够你那八个孩子吃一顿的。
                        


                        47楼2010-09-30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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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回)
                              
                              
                                   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115#作者:ck_back   回复日期:2006-2-25 21:30:00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走着,忽然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大街上乞丐很多,但这个乞丐却和别的乞丐不同,一般的乞丐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他却白白胖胖的,穿的也很整洁,要命的是他的气质还非常好,往那一坐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要不是他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和身边的那根打狗棒,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我越看越纳闷,忍不住走过去,他见我来了却也不抬头,我掏出几文钱丢在碗里,他也不道谢,我越发觉得有意思。
                              
                              
                                   低下身来,问他:我给你钱你怎么不谢我呢?
                              
                              
                                   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钱是你的,你想给便给,我为什么要谢你呢?
                              
                              
                                   嘿,我忍不住有点恼火,于是伸手去碗里拿钱,嘴上说:那我现在不给你了,我再拿回来。
                              
                              
                                   那人一抬手将我拦住,说道:慢着,现在这碗里的钱是我的了,你若想要得经过我同意。
                              
                              
                                   我怒极反笑,哈哈,你这乞丐还真赖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我索性也坐了下来。
                              
                              
                                   你好胳膊好腿的为什么不去当兵而做乞丐呢?坐下以后我问他。
                              
                              
                                   那人反问我:好胳膊好腿为什么就不能做乞丐而非要去当兵呢?
                              
                              
                                   他这么一问我倒愣了,当兵驰骋沙场,好男儿应当为社稷立汗马功劳,做乞丐低三下四的有何出息?
                              
                              
                                   那人接着问我:那你说这大街上为何有如此多的乞丐呢?
                              
                              
                                   我四顾了一下,向阳的墙角里坐满了形形色色的乞丐,想了一下答到:因为他们吃不上饭了呗。
                              
                              
                                   那他们为什么吃不上饭呢?
                              
                              
                                   我被问住了,本来我就不喜欢想问题,被他这么问来问去的我有点烦躁,反问他:那你说来看。
                              
                              
                                   那人忽然长叹一声:连年战乱,民不聊生,青壮年劳力都被征走了,大片的土地荒芜,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只能去做乞丐。因为吃不上饭所以去当兵,而当兵的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吃不上饭。刘豫州也好,曹孟德也罢,袁绍、袁术、孙策、刘表,他们谁得了天下我都没意见,只希望你们越早越好。
                              
                              
                                   我愕然:照你这么说来,我们匡复汉室却跟曹贼谋权篡位没什么区别?
                              
                              
                                   那人说道:匡复汉室?当年高祖斩白蛇揭杆而起反的是秦,你若匡复为何不匡复秦室呢?
                              
                              
                                   我哑口无言,此言虽然大逆不道,却让我无从反驳。
                              
                              
                               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世人都骂他为国贼,我们打着匡复汉室的旗号讨伐他,却不知我们捍卫的汉室也是一个反贼建立的,那我们却真的是师出无名了。
                              
                                   大哥真的跟曹孟德没什么区别吗?匡复汉室真的无足轻重吗?我坐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却听不到任何声音。
                              
                          


                          48楼2010-09-30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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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回)
                                
                                
                                     二哥最引人注目一是他的红脸,再一个就是他的胡子。
                                
                                
                                     二哥的胡子足足有二尺长,而且特别顺,不跟我似的,乱蓬蓬的都找不到嘴。当年二哥在曹营的时候,上朝的时候皇帝看见了,忍不住赞了一句:真乃美髯公也!虽说当时的皇帝只不过是一个摆设,但毕竟也是皇帝,说的话都是金口玉言,于是美髯公这个称号不径而走,天下皆知。
                                
                                
                                   二哥对自己的胡子异常的珍爱,每日都要细心地梳洗理顺,一般人洗脸很快就完事了,二哥洗一次要半个时辰。每到冬天,他还要给胡子戴一个特制的口袋,两边有绳系在脖子后。因为冬天气候干冷,胡子特别容易掉。
                                
                                
                                     不过二哥由于名气大,走到哪里都有百姓夹道观看,更有顽童冲上来撕扯胡须,按说胡子掉几根没什么,可到了二哥这个年龄,当真是掉一根少一根了,于是二哥走到哪里一般都左有周仓右有关平,他们不是保护二哥,而是保护二哥的胡子。
                                
                                
                                     说起来也好笑,有一天吃饭,我看着二哥的胡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于是就问二哥:你睡觉的时候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还是外面啊?
                                
                                
                                     二哥愣了一下,歪着头想了半天,然后说:我还真没注意呢,你等我今晚回去留意一下明天告诉你。
                            


                            49楼2010-09-30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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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9 11: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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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回)
                                  
                                       在我成年了以后,周围开始有很多人信一个人,家中供奉着他的名字:大贤良师张角。传说中张角得到神仙亲授的一本《太平要术》,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每到一处便散施符水,可以治百病。在很短的时间里手底下聚集了十几万信徒,于是便开始造反,口号是“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个个头戴黄巾,称为黄巾军。打起仗来,个个身上贴满画符,口中念念有词,当真是勇猛无比。后来大哥和我们便是因破黄巾军而扬名天下的,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后来汉中出了个张鲁,他父亲据说也是个世外高人,平日里画点符,然后到处传教,凡入教者须交五斗米,于是朝廷称之为米贼。汉中号称鱼米之乡,果然富足,很快他的手下也有十几万人,不过他没造反,只是在汉中一带称王,朝廷也嫌路途艰辛没有派兵讨伐。等大哥进川以后,曹操出兵把张鲁给灭了。
                                  
                                       张角和张鲁在很多人眼中都是神一般的人,而朝廷却说他们是装神弄鬼。后来证明他们的确不是神,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追随他们呢?
                                  
                                       子龙说,要想成事必须找个借口,喝了一口水以后接着对我说:这么说吧三哥,你走在大街上肯定不是见到一个人就打吧?至少他踩了你一脚或者他瞪了你一眼。这跟造反的道理一样,老百姓吃不上饭必然要反,但一定要有个借口,比如张角的天平要术,比如张鲁的五斗米。
                                  
                                       听子龙这么一说,我忽然想起小时侯听大人说书,最常说的就是高祖斩白蛇起义的故事。说书的说高祖本来就不是凡人,而是一条龙,还是红颜色的龙。说他喝多酒的时候身上有龙显现出来,我怀疑那可能是青筋,不过人家说的煞有其事栩栩如生,还说什么他斩了白蛇以后,一个老太太当街而哭道:我儿白帝子,被赤帝子杀了。这摆明了真龙天子的意思嘛,不过后来他真的当了皇帝,便不是真龙也是天子了。
                                  
                                       按子龙的意思,这高祖当年斩白蛇也是个幌子了?忍不住又接着想了下去,如此说来,曹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孙权的世居江东,大哥的汉室宗亲,都只不过是他们拉拢人心的幌子?
                                  
                                       想到这里我隐隐有些不安。当年高祖起事成了,于是他被称为高祖,张角则是乱party。这便是军师经常说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吧?
                                  
                                       那大哥会是王还是寇呢?这大概要等很多年以后才有人做结论吧?反正我是看不到了。很多人的一生都可以盖棺定论,但有些人则盖上去又被挖出来然后再盖上去。
                                  
                                       由此说来,其实做个普通人挺好的,至少死后很安宁。
                                       
                              


                              50楼2010-09-3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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