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会在这样一个晚上,给何以写书评。
不过也该是晚上。万籁俱寂的时候,适合怀思过往,一生中走过许许多多的人,忙碌里逐渐淡忘了他们的模样。此时都肆无忌惮地涌现在眼前,没有人会打扰,没有事可以阻止思念。
也许很多个晚上,以琛辗转难眠。也许默笙初到美国,客居他乡,在许许多多茫然的夜晚会想起他的身影。才发现已经过了很久了,不仅仅是他们分别,距离我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都已经过了七年有余。
可他们在超市见面,人潮汹涌里,当我在深夜提起笔,打算写一篇书评,回想一下过往。又觉得七年过得实在是太快,仿佛只是货架上易拉罐轰然倒塌的一瞬。
沧海桑田。
每一个夏天都会看一遍《何以笙箫默》,因为何以实在是太适合夏天了。以琛说默笙是他的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记得从前在奶奶家的夏天,蝉鸣,闷热,缩在空调房的竹凉席上看《何以》,飞机降落,都市繁华,熙熙攘攘,离别与重逢再一次上演。
记得大学的第一个国庆节,买了一捧茉莉花。没有回家,在寝室里看了七天的《何以》,默笙打开保安给的皮夹,青春时代的旧照片赫然出现在眼前。
回想起来还是很熟悉,仿佛只是在昨天。可是那段时光再也回不去了,我告别了我的大学生活,告别了我的奶奶,就连《何以笙箫默》,都被我走着走着,搁在一边,很久都没有翻开,很久都没有再看过。
打开书页的一霎,似是故人来。
那本书还是初中的时候买的,跟着几个同学去市中心买书,手上没什么钱。买完必须用的辅导书,在书架上看见《何以笙箫默》,封面就是以琛和默笙。本来都要走了,犹犹豫豫,折回去和老板讲价,还是把书买回来了。满心欢喜地坐在天台上看书,我还记得是在一个傍晚,万家烟火,夕阳西下。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书翻开看,书里的以琛和默笙再次相遇,而我在憧憬爱情。
正如应晖发给默笙的邮件,“不是每个人都能似何以琛守得住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后来发现就连应晖这样的人,于此世都实属罕见。当一个个少年憧憬屈折于生活的庸常与磋磨,我仍珍藏着《何以笙箫默》,愿意相信世界上还有愿意等待七年的何以琛。
这个世界实在变化得太快了,飞速发展,日新月异。有一次在机场候机,每分钟,不,每秒钟都有无数人从我身边经过,奔赴我不知目的地的旅程或归程。相逢恨晚,相见太难。
而《何以笙箫默》所温柔地讲着的,就是一份执念,一个变化中的不变。是无论你走了怎样久,怎样远,满身疲惫回过头来一看,你的青春和青春中钟爱的那个人,尚且在原地等你。
以琛与默笙新婚的第一天,我印象很深刻。默笙假装没有带钥匙,约以琛吃饭。他在红灯的时候停下脚步,中间隔着漫长的七年,那个女孩还是穿着熟悉的衣裙,等人的时候还是喜欢跳格子。仿佛什么都变化了,又仿佛什么都没有变。等到绿灯,他走过斑马线,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握着她的手。
想起《骄阳》的不想关的序,火车匆匆远走,站在月台上的人和火车上的人挥手告别。
我们都不再是小孩了。
我们都要经受必然的成长,告别,甚至衰老。
就像今年春天我和我的奶奶告别,奶奶家无数个闷热,蝉鸣的夏天,奶奶家凉席上看《何以笙箫默》,憧憬着她的大学生活的女孩,终究一去不回,我再也无法回到旧时光,再也无法找到旧时人。在茫茫人海里,青春时代,校园里曾经喜欢过的人,曾经因为仅仅一个笑,一个擦肩而过就生出的欢喜,如今都已经渺然如尘沙一般,回不去也找不到了。
但是好在,青春的青涩和悸动,那段恬然安适,无忧无虑又满怀憧憬的时光,被《何以笙箫默》见证着。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见面了。”
不过也该是晚上。万籁俱寂的时候,适合怀思过往,一生中走过许许多多的人,忙碌里逐渐淡忘了他们的模样。此时都肆无忌惮地涌现在眼前,没有人会打扰,没有事可以阻止思念。
也许很多个晚上,以琛辗转难眠。也许默笙初到美国,客居他乡,在许许多多茫然的夜晚会想起他的身影。才发现已经过了很久了,不仅仅是他们分别,距离我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都已经过了七年有余。
可他们在超市见面,人潮汹涌里,当我在深夜提起笔,打算写一篇书评,回想一下过往。又觉得七年过得实在是太快,仿佛只是货架上易拉罐轰然倒塌的一瞬。
沧海桑田。
每一个夏天都会看一遍《何以笙箫默》,因为何以实在是太适合夏天了。以琛说默笙是他的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记得从前在奶奶家的夏天,蝉鸣,闷热,缩在空调房的竹凉席上看《何以》,飞机降落,都市繁华,熙熙攘攘,离别与重逢再一次上演。
记得大学的第一个国庆节,买了一捧茉莉花。没有回家,在寝室里看了七天的《何以》,默笙打开保安给的皮夹,青春时代的旧照片赫然出现在眼前。
回想起来还是很熟悉,仿佛只是在昨天。可是那段时光再也回不去了,我告别了我的大学生活,告别了我的奶奶,就连《何以笙箫默》,都被我走着走着,搁在一边,很久都没有翻开,很久都没有再看过。
打开书页的一霎,似是故人来。
那本书还是初中的时候买的,跟着几个同学去市中心买书,手上没什么钱。买完必须用的辅导书,在书架上看见《何以笙箫默》,封面就是以琛和默笙。本来都要走了,犹犹豫豫,折回去和老板讲价,还是把书买回来了。满心欢喜地坐在天台上看书,我还记得是在一个傍晚,万家烟火,夕阳西下。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书翻开看,书里的以琛和默笙再次相遇,而我在憧憬爱情。
正如应晖发给默笙的邮件,“不是每个人都能似何以琛守得住漫长寂寞。笙。我已变心。”后来发现就连应晖这样的人,于此世都实属罕见。当一个个少年憧憬屈折于生活的庸常与磋磨,我仍珍藏着《何以笙箫默》,愿意相信世界上还有愿意等待七年的何以琛。
这个世界实在变化得太快了,飞速发展,日新月异。有一次在机场候机,每分钟,不,每秒钟都有无数人从我身边经过,奔赴我不知目的地的旅程或归程。相逢恨晚,相见太难。
而《何以笙箫默》所温柔地讲着的,就是一份执念,一个变化中的不变。是无论你走了怎样久,怎样远,满身疲惫回过头来一看,你的青春和青春中钟爱的那个人,尚且在原地等你。
以琛与默笙新婚的第一天,我印象很深刻。默笙假装没有带钥匙,约以琛吃饭。他在红灯的时候停下脚步,中间隔着漫长的七年,那个女孩还是穿着熟悉的衣裙,等人的时候还是喜欢跳格子。仿佛什么都变化了,又仿佛什么都没有变。等到绿灯,他走过斑马线,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握着她的手。
想起《骄阳》的不想关的序,火车匆匆远走,站在月台上的人和火车上的人挥手告别。
我们都不再是小孩了。
我们都要经受必然的成长,告别,甚至衰老。
就像今年春天我和我的奶奶告别,奶奶家无数个闷热,蝉鸣的夏天,奶奶家凉席上看《何以笙箫默》,憧憬着她的大学生活的女孩,终究一去不回,我再也无法回到旧时光,再也无法找到旧时人。在茫茫人海里,青春时代,校园里曾经喜欢过的人,曾经因为仅仅一个笑,一个擦肩而过就生出的欢喜,如今都已经渺然如尘沙一般,回不去也找不到了。
但是好在,青春的青涩和悸动,那段恬然安适,无忧无虑又满怀憧憬的时光,被《何以笙箫默》见证着。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见面了。”
未时梳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