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我朋友因涉嫌职务侵占目前被公安局拘留了,原因是我朋友的同事(这个同事负责仓库的出入库记账,我朋友只负责仓库出入库的物品整理工作)知道公司的收购商在收购时少报重量后,索要金钱,并且分了一部分金钱给我朋友(我朋友后来也自己发现收购商的行为,但没有索要也没有举报)因为收购商会请我朋友给他打包整理收购的物品,收购商会把这笔劳务报酬和好处费一起转给我朋友的同事,然后我朋友的同事在转账给我朋友时,也会把劳务报酬和好处费一起给他,每次200-500元不等,持续了两年多(22年-23年)。共计收了十万元左右,自己核算后,其中的劳务报酬大概6万左右,好处费大概4万元左右。目前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公安局通知按我朋友的口供退款4-5万元,涉案人员已经拘留了6人,请问一下,目前阶段请律师作用大不大?后续可以做无罪辩护吗?需要退款吗?退款金额大概给多少?目前能帮我朋友做些什么?希望楼主解答一下。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