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中有一个谬论:“曾经属于原江南省之地才算是江南,原江南省以外地方非江南。”这就是所谓“江南省江南论”,这一理论属于比较低级的谬论,bug百出。现在举一个嵊泗县的例子,即可推知其荒谬性。
历史上嵊泗县的行政所属,从江苏到浙江反复更易,最后从江苏划到了浙江,以下为史实:
1952年,苏南、苏北行政区合并为江苏省,嵊泗县属江苏省松江专区。
1953年6月,嵊泗划归浙江省,属舟山专区。
……
1958年10月,撤销县建置,改建为嵊泗人民公社,隶属于宁波专区舟山县。
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管辖
……
1962年4月,复划回浙江省舟山专区,并恢复县建置。
按照原命题前半部分“曾经属于原江南省之地才算是江南”,则嵊泗县原属于江南省一部分的江苏省,因此嵊泗县属于江南。
按照原命题后半部分“原江南省以外地方非江南”,则嵊泗县现属于非江南省的浙江省,因此嵊泗县不属于江南。
嵊泗不可能既属于江南又不属于江南,因此可知原命题为谬论。
有人也许会说“此一时彼一时,某地难道不能原属江南,现不属江南吗?”当然可以,按照这个的思路,参照史实则可知:
嵊泗在1952年属于江南
嵊泗在1953年又不属于江南
嵊泗在1960年又属于江南
嵊泗在1962年又不属于江南
一个地方竟然可以在短短10年内,从江南到非江南反复横跳四次,这无论如何也是荒谬的。究其原因,无外乎是一部分所谓“江南省江南论”者想利用历史上某一时期暂时的行政区划,来套江南这样的文化概念。然而行政区划自古以来变易不断,岂有一定之数?因此bug不断,徒增笑耳。
历史上嵊泗县的行政所属,从江苏到浙江反复更易,最后从江苏划到了浙江,以下为史实:
1952年,苏南、苏北行政区合并为江苏省,嵊泗县属江苏省松江专区。
1953年6月,嵊泗划归浙江省,属舟山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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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0月,撤销县建置,改建为嵊泗人民公社,隶属于宁波专区舟山县。
1960年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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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4月,复划回浙江省舟山专区,并恢复县建置。
按照原命题前半部分“曾经属于原江南省之地才算是江南”,则嵊泗县原属于江南省一部分的江苏省,因此嵊泗县属于江南。
按照原命题后半部分“原江南省以外地方非江南”,则嵊泗县现属于非江南省的浙江省,因此嵊泗县不属于江南。
嵊泗不可能既属于江南又不属于江南,因此可知原命题为谬论。
有人也许会说“此一时彼一时,某地难道不能原属江南,现不属江南吗?”当然可以,按照这个的思路,参照史实则可知:
嵊泗在1952年属于江南
嵊泗在1953年又不属于江南
嵊泗在1960年又属于江南
嵊泗在1962年又不属于江南
一个地方竟然可以在短短10年内,从江南到非江南反复横跳四次,这无论如何也是荒谬的。究其原因,无外乎是一部分所谓“江南省江南论”者想利用历史上某一时期暂时的行政区划,来套江南这样的文化概念。然而行政区划自古以来变易不断,岂有一定之数?因此bug不断,徒增笑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