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
去年年初,某大国企在我老家成功投标获得了矿产开发权。
去年6月份是,村里已经和政府签了协议,两个月内支付,至今只支付了一部分青苗款,约占总补偿款的1/3。
前两天询问征地组的同志,剩余补偿款什么时候到账。得到的回答是,需要动工使用到某户的自留山,才清付剩余的补偿款。
山地已经授权给开发方了,不可能说使用了才支付,万一10年、20年才真正开发到某户的山地,却只按照2023年的补偿标准给到农民吗?很明显这样的支付方式或者政府的解释是不合理的。
文件是我母亲签的,可能有这些细节不清楚,但村里人都是一致的说法。
请问这种请款如何维权。
去年年初,某大国企在我老家成功投标获得了矿产开发权。
去年6月份是,村里已经和政府签了协议,两个月内支付,至今只支付了一部分青苗款,约占总补偿款的1/3。
前两天询问征地组的同志,剩余补偿款什么时候到账。得到的回答是,需要动工使用到某户的自留山,才清付剩余的补偿款。
山地已经授权给开发方了,不可能说使用了才支付,万一10年、20年才真正开发到某户的山地,却只按照2023年的补偿标准给到农民吗?很明显这样的支付方式或者政府的解释是不合理的。
文件是我母亲签的,可能有这些细节不清楚,但村里人都是一致的说法。
请问这种请款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