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章
金俊秀这个人,一般的朋友都知道,是个耳根子极软的人。若是碰到出门游玩需要征求意见的时候金俊秀的回答永远都是“随便”,久而久之,关系好的就直接去问朴有天了。再或者偶尔金俊秀提个小意见,人家觉得不够好,随便列举两个毛病,金俊秀也就放弃了,不会多加坚持。但在某些事情上,用沈昌珉的话说就是,金俊秀这丫的简直犟得令人发指!甚至可以说,涉及到个人原则的问题,金俊秀几乎是半步不让,除非你从原则的本质上打动他。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金俊秀看着金在中那被自己用绷带裹得很难看的手腕,原本到嘴边的话却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因为刚才整出的一遭,金在中额头冒了不少汗,额前鬓角汗湿了头发,粘在皮肤上,跟往日总是一副风流体面的样子相比是狼狈了不少。居家服也因为溅上了汤汁,散发着一股食物的味道。
看着金俊秀愣愣的样子,怕是被吓到了,金在中碰碰金俊秀,“俊酱怎么啦?就烫一下,小事,你别这个表情啊~”
金俊秀看着被溅湿的衣服下摆,说,“在中哥把这衣服换换吧,等下蹭得到处都是就不好了。”
金在中低头看看说也是噢,起身就往卧室走,金俊秀跟在后面。
“跟着我干嘛?”
“你手不方便嘛,我看看有没有要帮忙的……”
金在中一愣,转过身用没烫到那只手狠狠捏了把金俊秀的脸,“俊酱你这个样子叫我怎么办才好啊~~~”
金俊秀无视那人的抒情,推着金在中进去找衣服。
金在中也是不拘小节的人,进去就把那件脏衣服脱了下来,光着个上身打开衣柜翻衣服。
金俊秀一抬眼就看到那人肩膀上触目惊心的伤疤,尽管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那条疤痕却依旧横亘在金在中左肩至前胸的地方,淡红色不规则的突起在白皙的肌肤上显得尤为丑陋而突兀。金俊秀想,那道疤会不会就这样留在金在中身上一辈子,不会淡去,更不会消失,于是自己是不是要把金在中三个字刻进心里才算对得起那样的付出与牺牲。
正走神,见金在中捧着一件T恤戳自己,“俊酱?”
“……嗯?”
金在中指指客厅外面,“你电话好像响了。”
金俊秀这才听见好像手机是在响,“没关系,哥你先穿衣服吧。”
“哎哟我能穿,你接电话去吧~”
“真没关系,虽然现在天气还不算凉也不能老光着膀子,来,我给哥穿~”
金俊秀说着抢过衣服就往金在中头上套,似乎这样就能弥补些什么。金在中没想到这小子这么倔,只好任他笨手笨脚给自己套着衣服,嘴里还念着,“俊酱啊,你这走到哪儿把电话放到哪儿的习惯不好,要随时搁身上,万一有个什么重要的事情错过了就不好了……”
“在中哥你很啰嗦诶……”
“嘿你小子!”
从金在中家出来,金俊秀才想起看刚才的未接电话,是朴有天打来的。回拨键刚按下,赶紧又给掐了,想到要是朴有天问拒绝得怎么样而自己实际上却什么也没说就有点不知所措。把电话揣进裤兜沿着马路一直走,思考要怎么告诉朴有天其实这事儿我拒绝不了,虽然我不想做,但我不得不做。金俊秀这么告诉自己,却是一直走出三站远也没法说服自己。那又怎么能说服朴有天。
到家的时候朴有天车还在门口,家里却没人。上上下下找了一遭连个影子都没有,再打电话,就关机了。
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来回又找了两遍终于在冰箱门上看到朴有天贴的便利纸条——
俊秀,家里有急事我要去美国一趟,在家乖乖等我回来。——有天
金俊秀觉得不对劲,却又说不上到底哪里不对劲,可是很明显,一牵涉到朴有天他们家的事多半都不是好事,尤其还走得这么匆忙。想着朴有天估计已经上了飞机,还是等着他到了再问问清楚比较好。突然就很后悔之前没有接那个电话,好像错过了这次,就错过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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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俊秀开始着手新栏目的事情,看得出自己没拒绝金在中很高兴。新组的工作人员都说,做新节目制作大人就是有激情啊,干劲十足不说,还老是成天乐呵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