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的顺序是:小区—物业公司—保安公司—保安队长,队员。小区换了物业,保安公司是跟物业签的合同,保安公司也得撤了。 问了保安队长,保安公司有别的项目可以分流队员吗? 说是没有。 就签离职吧。然后在监控室里,队长跟一个原有物业公司编制的保安,聊什么巡逻拍照的事。我问问这个保安,你去哪上班了? 这家伙说没有工作。明晃晃的说瞎话啊。。。今晚做了一个傻事。 都签了离职单,队里有个快50岁的巡逻岗老头,我还好心告诉他一个地方招保安,回头他就把这个地址告诉另一个白班的人了,我跟那个白班的不对付。那个白班的公开喊:有地方招保安,要4个人,告诉我们电话了。 然后实际打电话一问,是中介,说是4个人不可能都安排在一个项目上。。。然后那个白班的私下问我,你们打电话联系了吗,怎么说? 我心说,这是你告诉我的电话,你自己没联系问问啊?关键是别人招保安,他不是来人就收啊,也是有限度的,我好心告诉巡逻的老头了,他再告诉别人,知道的人多了,可能就把我挤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