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别吵架了,楼主得甲状腺癌符合病退标准中的其中之一,正常参加医学鉴定经评审专家评定后符合病退标准,符合目前的相关规定。
政策本身就是规范各类制度的,也是需要根据发展需要不断调整的。甲状腺癌这种疾病随着医学检测技术的提高和人员健康意识的增强,患病率和检出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同时近几年医学上关于甲癌的预后越来越乐观,对患者以后的日常生活影响越来越小,甚至称其为“幸福癌”。
现在每年因为这个病通过医学鉴定的占每年鉴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一个片区动辄几十到上百人,这显然是不合理。但评定标准是12年前制定的,后续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总之就是合规不合理,因为这个病鉴定通过的人还是不要想着一劳永逸从此躺平,多根据自己身体的实际情况制定今后人生的计划,在社会生产活动中自己能做多少是多少,尽想着吃一辈子财政饭想法就太狭隘了,政策能让你吃上红利同时政策也能一刀切下来让你吃不到红利,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
吃瓜的群众也别太极端眼红自己的ZY,毕竟谁也不想得病,在自己身体上切下来部分组织。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是你🉐了这种病并且符合医学鉴定标准,你会放弃医学鉴定大公无私的不要任何东西吗?